*暴力犯罪之成因既如此複雜,因此其防治對策乃多變向的,非單一對策所能解決,請就各類暴力犯罪之特性與因果關係,說明可能之防治對策有哪些。

 

(一)落實優生保健措施,減少生物遺傳負因

1.對於有重大不良遺傳疾病(含精神疾病、染色體病變)者,可透過修法禁止婚配,以避免有缺陷的基因還傳給下一代。

2.對於生理、心理上有異常者,社會應提供足夠適當處所(如心理衛生中心、精神科等)予以早期醫治,以避免暴力行為之發生。

(二)加強親子教育、健全家庭功能

1.暴力犯罪之衍生往往與家庭原因相關,研究指出暴力少年比其他少年遭遇各種形式之虐待,同時多數來自具家庭病理之家庭,甚至父母彼此間暴力相向缺乏和諧,此為其反叛與暴力行為製造了危機。

2.應加強父母親職教育,擴大舉辦「爸爸、媽媽教育」活動,促其成功地扮演父母角色,發揮家庭功能,強化監督子女,並予適當管教,此為防止犯罪發生之根本工作。

(三)減少貧富不均、資源分配不均等機會結構問題

1.學者Samuel Walker指出,優良經濟政策,有助於治安維護改善。目前我國貧富差距日益擴大,無形中製造許多社會與治安問題,有必要採行必要措施,如健全稅制稅政、貫徹經濟自由化政策、加強社會福利、提昇就業機會等,以抑制財富分配不均現象。

2.政府各項資源分配未臻均衡將影響社會穩定,包括政治、社會、經濟、文化資源等,因此政府應致力於安適分配資源以滿足各方需求,減少衝突及暴力行為之發生匆。

(四)淨化大眾傳媒體,減少暴力、色情與犯罪新聞之渲染

1.大眾傳媒具休閒娛樂、社會教育及資訊溝通功能,滲透力甚強,許多電影、電視、錄影帶濫製誨淫誨盜及暴力節目,報紙、雜誌對犯罪新聞與犯罪技術過分渲染描述,無意中播植一些濫用暴力之不正確觀念。

2.建議大眾傳播媒體應自我約束,淨化其內容,發揮社會教育及預防犯罪之功能,減少色情、暴力與犯罪伎倆之傳播。

(五)學校與社教機構加強人際溝通、憤怒情緒管理與法治教育課程

1.暴力行為與非理性認知、人際溝通拙劣與憤怒情緒缺乏控制管理有關,有必要在家庭、就學與社會教育階段強化社交技巧訓練(Social Skills Training)及憤怒控制訓練(Anger ControlTraining),讓行為人在面臨憤怒等負面情況時,能控制自己的憤怒及激動。

2.有很多少年犯在行為當時並未考慮後果或是不知自己的行為會觸犯法令,因此亦應該加強青少年之法治教育。

(六)採行情境犯罪預防措施

1.重大暴力犯犯罪前最先考慮的因素,為被發現及逮捕之可能性,其次為獲利之多少,故大多數暴力犯犯罪時皆經理性考量與抉擇,若有適於犯罪之情境且風險低,即可能發生。

2.應提昇犯罪之風險,增加犯罪的困難,減少犯罪酬賞之努力與增加犯罪之恥辱感。發展情境犯罪預防(Situational Crime Prevention)措施,以各種有系統常設的方法對犯罪環境加以管理、設計或操作,降低犯罪機會,包括目標物強化、防衛空間設計、社區犯罪預防及其他疏導或轉移犯罪人遠離被害者之策略等。

(七)強化個人自我保護措施

1.學者辛德廉、蓋佛森和葛洛法洛(Hindelang, Gottfredson andGarofalo)提出之生活方式暴露被害理論(A Lifestyle/Exposure Model ofPersonal Victimization)以及柯恩與費爾遜(Cohen and Felson)倡導之日常活動被害理論(Routine Activtity Theory of Victimization) 顯示,暴力犯罪被害情況包括「生活型態」及「犯罪情境」二大部分。

2.大眾個人應檢視自己生活型態,強化採行自我保護措施,避免成為犯罪合適之標的物,暴露於危險情境,此乃為預防暴力被害之重要課題。

以上是對本題之說明。

(參考資料:蔡德輝、楊士隆(民101),犯罪學,台北,五南, 221-2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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