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施奕暉博士【國立中正大學犯罪防治研究所博士】靜宜大學人文暨社會科學院犯罪防治碩士學位學程兼任助理教授作者:顧以謙美國賓州大學精神醫學系愛滋病防治研究部博士後研究「藥物濫用行為」在犯罪學理上雖被歸類為「無被害者犯罪」,但因施用結果常危害施用者健康,並因毒品價格高昂、成癮性、常涉及幫派毒品交易問題而易衍生社會與犯罪問題 ,故各國雖然在刑事政策取向上容有差異,但不約而同均將毒品防制列為政府重要政策。我國毒品政策在1998年前藉由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立法對供給或施用毒品者向採嚴懲重罰刑事政策,繼而於1998年修正該條例,對施用毒品者調整為以「醫療模式」取代刑罰模式,唯對毒品供給行為仍採「道德模式」加以懲罰。2003年再修法,對施用毒品者兼採「有條件除刑不除罪」政策 ;由於對施用毒品行為人屬性認定為「犯人」或「病人」之不同,不同時代、歷史傳承、國民文化乃至刑事政策取向,即會有不同觀點,並直接影響毒品刑事政策與處遇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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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毒品交易多會涉及製造、運輸、販售毒品的共犯行為及各自的利益動機,故如何有效剝奪其之犯罪所得,應是防制毒品犯罪之刑事政策成敗的主要關鍵。因此,本文擬以案例分析比較法,探討我國新制沒收實施近 3 年後,得否有效剝奪金融帳戶內販賣毒品交易所得之現況。其次、剖析日本相關法制及其如何成功剝奪金融帳戶內毒品犯罪所得之案例,檢視是否有足供我國參酌之處。再者,剖析我國剝奪金融帳戶內毒品犯罪所得之缺失及改善作為。最後,則就上述檢討、比較及分析的結果,提出相關建議,俾能拋磚引玉,增益我國提升剝奪金融帳戶內毒品犯罪所得之成效。請點選以下連結詳細閱讀期刊內容: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X-U4VH0LZG1GSyNQnSdP6p-zfYUwYQpA/view?usp=drivesd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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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藥物施用者主要施用非法藥物為海洛因與安非他命,且多為兩者併用的多重藥物者。女性、 多重用藥者、感染 HIV/ 愛滋施用者之初次用藥年齡顯著比男性、單一用藥、未感染 HIV/ 愛滋 施用者更早、初次吸毒與被捕年齡較早、用藥間隔時間較短。用藥後,女比男有較高的販毒盛 行率,約 31.6% 有販毒經驗,多重用藥者更高達五成以上。男性以竊盜罪為多,女性以偽造文 書罪為多、45.7% 男性與 15.3% 女性施用者犯有暴力罪;33.3% 單一用藥者、42% 雙重用藥者、 58.1% 多重用藥者犯有暴力罪。先被捕後施用非法藥物者比先施用後被捕者與施用 / 被捕同時 者觸犯更多毒品罪以外的其他罪名,男性尤其是暴力罪、女性則是非暴力罪。 施用者愈早被逮 捕、愈早使用非法藥物、賭癮愈強、施用二級違法藥物種類數愈多、用藥期間愈久,則犯下愈 多的非暴力罪,此等變項能顯著解釋約 7.4% 非暴力罪總變異量;施用者愈早被逮捕、年齡愈大、 男性、施用二級違法藥物數愈多、賭癮愈強、用藥期間愈短、工作狀況愈不穩定、用藥後社經 地位愈高者,則犯下愈多的暴力罪,此等變項能顯著解釋約 21.4% 暴力罪總變異量。對非法藥 物防治與犯罪防治的涵義亦加以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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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文明的突飛猛進,帶給現代人生活上的便捷,行動電話儼然已成為生活必須品,銀行的自動櫃員機隨處皆有,提款只要一卡在手,就連二十四小時便利商店都可提領現金。網路上的通信、購物等資訊傳遞只在彈指之間,但是一股不安的詐騙陰影卻逐漸籠罩在這些現代科技器材上,近日來許多民眾接獲自稱是地方法院檢察官、警察機關、中華電信甚至還有監理所的電話通知,詐騙歹徒謊稱因個人資料遭到冒用,必須將名下存款辦理「安全帳戶監管」,民眾因一時心慌疏於查證,將畢生積蓄都提領出來匯給歹徒。
詐騙集團採取亂槍打鳥方式大量撥打詐騙電話,因此幾乎家家戶戶都接過各類型的詐騙電話,造成社會人心極度的不安,根據警政署165反詐欺諮詢專線統計,各類型詐騙犯罪中以網路拍賣詐騙是被騙人數最多的;其次依序是公務詐騙、中獎詐騙、假綁架詐騙、援交詐騙、貸款詐騙、猜猜我是誰詐騙及中華電信詐騙等,為了追求卓越進步,我們無法讓時光倒流,回到傳統的農業型態社會,我們無法逆轉科技資訊時代的突飛猛進,我們除了發動積極有效的打擊詐欺犯罪作為外,必須持續不斷的將各類型千變萬化的新興犯罪及歹徒的作案方法透過加強宣導的方式,讓民眾更深入了解,進而引為殷鑑,知所警惕、防範。請點選以下連結參考簡報內容: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3J01nSnJuRHqKqSu4eM-bU9vONYh0wdi/view?usp=drivesd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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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 前言近年來,許多社會矚目之犯罪案件均與毒品有關,引起國人高度關注與憂慮。政府過去在反毒工作上雖已投注相當之心力,但始終未能有效控制毒品問題,顯見毒品問題有其結構性因素,涉及長期整體社會功能之缺失,更攸關社會安全與國家發展,是一場需要中央、地方及全體國民齊心協力,全力出擊之關鍵戰役。面對當前新型態毒品氾濫、吸毒年齡層下降,以及毒品入侵校園等現象持續蔓延,政府以歸零思考方式,於本(106)年5月11日行政院第3548次會議提出統合防毒、拒毒、緝毒、戒毒及修法配套等五大面向之「新世代反毒策略」,並據以擬具「新世代反毒策略行動綱領」,以本年至109年4年為期,調整過去僅偏重「量」之反毒思維,改以「人」為中心追緝毒品源頭,並以「量」為目標消弭毒品存在,強化跨部會功能整合,提出政府具體反毒行動方案,同時增加預算資源與配套修法,期有效降低涉毒者之各種衍生性犯罪,並抑制新生毒品人口增加,維護世代健康,特訂定「新世代反毒策略行動綱領」貳、 新世代反毒策略組織架構我國毒品防制工作,係由中央相關部會與地方政府共同推動。中央係於行政院毒品防制會報下,依「防毒監控組」、「拒毒預防組」、「緝毒合作組」、「毒品戒治組」及「綜合規劃組」等工作分組,按毒品防制專案任務需要,指定權責機關辦理。至於地方政府反毒工作,則由其所屬之「毒品危害防制中心」負責,整合衛政、警政、社政、教育、勞政等相關局處資源,落實執行各項反毒工作。
文章全文: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jEEDuMv1G_K5NffwNv9NWJ5tss_dmmvK/view?usp=drivesd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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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十年來在犯罪學領域以集體效能為主軸概念,探討與社區犯罪率、失序、治安等關聯的文獻有愈來愈多趨勢。然而集體效能的效果,在各項研究中並不一致。例如集體效能對於犯罪恐懼的影響,即有直接、間接效果的爭議。本文迥異於一般集體效能研究,不以西方而是以東方社區為標的,使用中央研究院社會所第四期第二次台灣社會變遷調查資本作為分析樣本,首次分析華人地區的集體效能現象。分析結果發現個人對集體效能感知與犯罪恐懼有直接與顯著的影響,但是「有較高集體效能知覺的社區居民,其被害恐懼亦較高」,此結果與國外學者例如,Gibson , Ghao and Lovrich(2002)等之研究結論恰好相反。筆者認為對於犯罪恐懼的表達上,東西方在文化認知與情感經驗傳達模式的差異,是值得深入思索的課題。除了集體效能之外,本文也分別以性別、年齡、治安知覺、生活品質變遷與被害經驗等變項,作為預測社區居民犯罪被害恐懼知覺因子,多數結果均符合理論與原先之研究假設預期,並印證台灣社區居民之被害恐懼影響,代理經驗成份高於個人主觀認知。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2d3IYlmNEHZfRHn0nXjjYME5uk7TR6BH/view?usp=drivesd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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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enc.nutn.edu.tw/Page/Index/%E6%AF%92%E5%93%81%E5%88%86%E7%B4%9A%E4%BB%8B%E7%B4%B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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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來,由於毒品、酒駕、聚眾鬥毆、兒虐等社會問題一直浮上檯 面,導致政府的修法一直朝向「重刑化刑事政策」靠攏,根據某單位 2018 年 6 月 28 日民調指出,有 83.0%民眾主張治亂世用重典,應執 行死刑維護秩序,僅 8.3%民眾認為死刑不能對症下藥,無法解決問 題。最近政府不管行政及立法部門也都研議將虐童及酒駕致死朝向殺 人罪來究辦,看來這是目前政府「接地氣」的作法,但所謂的「亂世 用重典」,真能解決問題嗎?另重刑化可能衍生的社會風險,須付出的 社會成本為何,亦值得吾人深思。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smIlwh85FmRtFtDvQBk_xxJuOcIYeBU8/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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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麻除罪化之衝擊與危害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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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修正條文總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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