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國防治毒品犯罪的刑事政策,由嚴刑峻罰的肅清煙毒時期到除刑不除罪的戒治時期,在處遇政策的演變上有了突破性的發展。但迄今,毒品犯罪問題在累、再犯率仍居高不下的狀況下,實有進一步探討現行毒品防制及戒治成效的必要。本研究透過專家學者的訪談及座談,探討毒品防制及戒治成效,分析刑事執法人員、專家學者之執法或反毒經驗,歸納其對毒品防制及戒治成效之看法,希望對我國毒品犯罪的防制及戒治提出有效的建議。本研究發現,檢討現階段毒品防制策略方面:各縣市政府的毒品危害防制中心應法制化;戒毒上不只是單純進行個人的醫療戒癮,尚須社會支持、心理諮商、就業訓練同時兼顧;吸毒者資料應統整健保、警政與觀護資料以整合資料;應採不定期採尿措施,較易達到威嚇的效果;個案是否應接受戒治應由第一線實務工作者評估;戒治均需收費且須統一收費標準。在毒品成癮性與戒治困境方面,本研究發現:使用單一治療方式戒治可能性甚低;海洛因依賴性高戒治困難;全人治療才有可能戒治;毒品成癮性與戒治可能性會隨個人不同而有差異;需要支持系統激發戒毒意願。在戒毒戒治成效方面,本研究發現:戒毒工作是一種高投資低成效的行業;部分替代療法者缺乏戒毒決心;政府的反毒政策與戒治方式宣導不足,民眾不易理解;嚴格緝毒,造成價格飆漲,易引發犯罪問題; 替代療法對毒品戒治效果不明顯。因此,本研究建議:社會資源應引進吸毒族群家庭,加強家庭支持宣導;政府公權力應提早以行政力量介入及處置,強制吸毒三、四級者接受毒品成癮性之戒治;抗制毒品犯罪須刑罰與醫療同時實施;應依吸毒者犯罪及再犯危險性分類治療及處遇;各縣市之毒品危害防制中心須法制化,發揮整合能力、統一窗口功能;擴大建置「毒品使用者資料庫」,以利追蹤輔導;增加醫療資源介入毒品戒治,並給予危險加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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