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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說明警察與社區之關係,以及應如何促進警民合作以預防犯罪?

擬答:有關本題之問題,茲分項說明如下:

()警察與社區之關係

1.警察是政府系統中的次級系統,透過資源輸入之警察行政之推展,遂與社區產生互動,警民關係(Police-Community Relations,簡稱PCR)於焉產生。

2.社區與警察的充分合作,可達成犯罪減少、增加破案率、控制社會治安、改進警察形象、維持秩序及社區安定之目標。

3.端賴政府正式社會控制力量成效並不佳,因為執行犯罪預防是一項廣泛複雜的工作,「警力有限,民力無窮,若沒有廣大社會民眾參與,警察無法有效達成犯罪預防效果。

4.警察贏得民眾信心及受民眾愛戴程度愈高,警民關係愈好,有效控制犯罪的成功率也就愈大。

()如何促進警民合作

1.提高破案績效:民眾企盼警察確實打擊犯罪,保障民眾生命、自由及財產安全。若能以高度之破案績效,建立民眾對警察辦案能力的信任,則民眾自然願意親近警察。

2.改善服務態度:警察扮演的角色如「公僕」。必棄以往「民眾是有求於我」    之錯誤心態,代以謙卑熱忱之態度與同理心為民眾服務,警民距離因而大幅縮短,合作契機於焉產生。

3.排解民眾糾紛:警察是政府與民眾的聯絡員(Liaisons),處理民眾對政府不滿的官員(Ombudsmen);是社區問題的解決者(Problem-Solvers),也是社區資源的動員者(Mobilizers),固然任務繁重,但若無法取信於民,如何建立合作關係?

4.關心民眾疾苦:警察除要扮好「和事佬」角色,必須具備「樂善好施,急公近義」的襟懷,發現民眾疾苦困難,不妨主動向有關單位反映,扮好民眾與政府之間的橋樑,則民眾必自願與警察聯手打擊犯罪。

5.建立防衛觀念:維護社會治安,必須仰賴全體民眾之力量,匯集成一股洪流,警民聯手合作,共同建立堅固之預防犯罪防衛網,則不法之徒便無孔隙可入,亦無處可容身滋生,犯罪自然就消減下來。

6.鼓勵檢舉犯罪:建立民眾防衛觀念是預防犯罪計畫原則,此為「體」;鼓勵民眾挺身檢舉犯罪則是一種手段做法,是為「用」。共同防衛觀念建立,民眾就願意提供犯罪線索,使警察機關掌握破案契機,達到嚇阻犯罪的一般預防之功能。

7.推行守望相助:物質文明進步,城市社區中,有著人與人間冷漠、隔閡、互不關心的自私自利心理,犯罪人就利用這些心理弱點,從中牟取不法利益。推展守望相助,可以發揮社區精神倫理建設,拉近人與人間距離,打破冷漠,讓每個人都是監視犯罪的最佳利器,目前政府和警察機關推動之守望相助巡守隊,乃經由社區居民的積極參與來增加社區監控力量,是達到犯罪預防最明確的作為。

以上是對本題之說明。

(參考資料:鄧煌發;李修安,犯罪預防,一品文化事業有限公司,2015年,頁170-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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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逸飛老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