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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名學者:Gresham M'Cready Sykes (格雷沙姆 克里德 賽克斯)

生於:1922年5月26日

卒於:2010年10月29日

代表理論:中立化理論技術(漂浮理論)

Gresham M'Cready Sykes(1922年5月26日-2010年10月29日)是美國社會學家和犯罪學家。他在普林斯頓大學獲得文學學士學位,在西北大學獲得博士學位。 在成為弗吉尼亞大學社會學教授之前,他曾在普林斯頓大學,達特茅斯大學和西北大學任教。

《學術貢獻之一提出監禁剝奪模式》

Sykes對新澤西州立監獄的研究被描述為對警衛所面臨問題的開創性研究,以及囚犯遭遇監禁的痛苦。他最著名的作品是「俘虜協會」,有時被認為是監獄社會學類型的第一部作品。俘虜協會(1958)描述了由於“全面權力的缺陷”而面臨的困境。他還確定了囚犯經歷的“監禁痛苦”,並解釋了監獄“argot role”的發展 - 這樣作為真正的男人(冷漠和自我約束)和大肆宣傳(公然不聽話)幫助囚犯處理他們的囚禁。他堅持認為,缺乏自由,失去異性戀關係以及嚴密的安全感會導致不適感,所有這些都會導致新的社會關係的發展。

《學術貢獻之二提出中立化理論》

(一)理論緣起

他與1957年12月在「美國社會學評論」上發表的合著,與大衛.馬扎合著了【中立化技術:犯罪理論】。

(二)理論概說

在關於這一主題的兩篇合著文章的第一篇中,【中立化技術】:一種犯罪理論(1957),Matza和Sykes提出了【漂浮理論】(中立化理論),根據該理論,違法者使用一系列理由來抵消他們離經叛道的行為。典型的理由包括將責任歸咎於他人、堅持認為受害者沒有受到傷害、認為受害者應該得到該結果(例如,故意破壞),並且認為其他人犯了更糟糕的行為。因此,違法者通常承認他們的行為是錯誤的,但卻扭曲了現實,以維持某些時間或條件使得破壞社會規則是可以接受的。

作者的第二篇文章,「青少年犯罪和地下價值觀」(1961),認為背後的價值觀異常行為,例如興奮和尋求刺激,實際上是「地下價值」,存在於主流文化中,但除了在某些適當的法律背景下被抑制。 因此,違法行為被視為在不適當的時間表達這些潛在的價值。 通過闡明適用於所有文化和群體的社會規則,Sykes的理論強調了他的臣民(警衛,囚犯和違法者)與社會其他人相似而不是不同的方式。

他們的理論提出了一種不同的社會控制觀,這種觀點最初是由Edwin Surtherland於1947年通過他的學習理論解釋的。Matza博士認為,理性選擇被排除在外,並製定了中立化和漂浮理論,以幫助解釋為什麼違法者會進出違法行為。如果這些其他理論:生物學、心理學或社會學都是正確的,那麼一個人怎麼能夠解釋這樣一個事實,即大多數少年犯在他們20出頭的時候就會遠離犯罪?Matza博士認為,「如果違法者建立了一個與大社會不同的次文化,他們就不會在違反社會秩序時表現出羞恥感或內疚感。」

(三)理論重點

中立化和漂浮理論提出,少年意識到法律的義務。大多數時候,這項法律義務仍然存在。 但是,當這項義務緊張時,少年犯往往會陷入犯罪之中。Sykes和Matza的合理化盜竊行為案例最能說明這種壓力。例如當一名員工看到他們的工資削減時,他們能夠合理地從雇主那裡偷竊,因為他們的收入比以前少,基本上,員工認為他們〝應得〞。根據Sykes和Matza的觀點,大多數違法者都有與守法公民相同的價值觀,信仰和態度。然而,一些少年學習的技術可以讓他們暫時〝中立〞了這些價值觀和態度。這種理論認為,違法者無視規則的控制影響,並使用這些中和技術來削弱社會的控制。 

在最初的理論中,Sykes和Matza討論了為什麼青少年在犯罪時會經歷內疚和消極的自我概念,為什麼需要消除內疚,以及允許他們這樣做的五種中和技巧。這些原則是犯罪分子如何使其行為合理化的基礎。這5種中立化技巧是:

1. 拒絕承擔責任:這是罪犯根據情況將自己視為受害者的地方。

2. 拒絕受傷:這是犯罪分子認為所犯的行為沒有受害者的地方,因為沒有人受到傷害或犯下的罪行是針對另一名罪犯的。

3. 否認受害者:這可以追溯到環境。在這種情況下,受害者被普通人群視為被遺棄者,因此他們應該得到這種待遇。

4. 對譴責者的譴責:這是當犯罪分子將貼標者視為偽裝的偏離者時,他們只是出於獲取他們,或者通過攻擊他們而使他們的行為不法行為感到困惑。

5. 呼籲更高的忠誠:大社會的要求必須被推到一邊,因為小團體的關係,直接為個人提供忠誠和保護,例如幫派應用這些技巧時,犯罪分子所做的並不是試圖將他們的行為稱為“正常”,而是試圖減輕他們犯下的任何罪行所帶來的懲罰。 

中立化技術是青少年從傳統的社會束縛中解脫出來的一種方式。研究結果顯示,當存在這些技術時,社會控制感很弱。Sykes博士和Matza博士在觀察了囚犯和懲教人員如何學會合理化破壞規則後發展了這一理論。Matza博士進一步發展了他所謂的「軟決定論」。軟決定論指出,「人類的行為不會被剝奪自由,因為它們是隨意確定的人」。中立化最重要的部分是要了解賽克斯和馬扎所稱的「犯罪的次文化」。隨著它的發展,這種亞文化被認為是獨立的,與傳統社會的規範和價值觀相對立。賽克斯和馬扎使用幫派生活作為一個主要的例子。在幫派中,大多數成員並沒有完全致力於幫派。Sykes和Matza當時稱之為〝世俗罪犯〞。這些成員在犯罪時表現出極大的悲傷,據Sykes和Matza說,許多成員都尊重守法公民。Sykes和Matza強調的另一點是,這些幫派成員挑選了他們的受害者。確定幫派成員自由意志的最後一個因素是,大多數時候,成員在大部分時間都從事法律活動;這3個條件表明犯罪分子意識到並積極參與傳統價值觀。 

中立化理論的另一個核心原則是Sykes和Matza所稱之〝地下價值〞,這些價值觀與傳統價值觀一起存在。Sykes和Matza使用的例子是個人偏差的尋求刺激。這些地下價值可以在許多社會環境中找到。Sykes和Matza認為,這些價值觀可以通過學校的潛在榜樣,以及教師,家長和工作環境中的家庭來加強。當一個成年人使用任何偏見而不是教導學習某項特定工作的重要性時,他們正在訓練少年離經叛道,最重要的是以任何方式提前取得進展。Sykes和Matza認為,「孩子沒有必要加入幫派;他們將通過現代社會傳統環境中教授的正常和傳統價值觀來學習這些地下價值。 」

Sykes和Matza進一步爭辯說,美國法典充滿了矛盾,這些矛盾使他們的離經叛道行為出現了異常的合理化。法律中的這一雙重標准允許人們使用法律與其行為無關的各種情況。在我們的法律法規中,像自衛這樣的術語放鬆了對社會的控制,使得越軌者能夠在合法和非法活動之間自由地來回徘徊。根據Sykes和Matza的法律,中立是指以不同方式使用法律概念的偏差;這種法律自由允許違法者選擇犯罪。   

(四)理論驗證

大多數實證研究表明,違法行為不符合傳統的社會價值觀。「發現違法者承諾的價值不同於主流社會中非違法者的價值觀。」截至1994年,Agnew發現在審查研究時,〝違法者〞更有可能接受中和技術,然後是非違法行為。Landsheer,Hart和Kox(1994)的另一項研究發現,違法者知道他們所做的事情是錯誤的,但無論如何,這一發現支持中立化技術;因為違法者正在做一些他們認為在道德上錯誤的事情,但無論如何都做了。 

在研究中和理論及其在刑事司法中的應用時,已經提出了許多問題,包括因果關係。在犯罪行為之前或之後何時發生中立化技術?。此外,還存在方法問題,因為沒有人能夠開發出有限的研究有效的操作定義。這些問題也導致了政策影響。正如Matza和Sykes所解釋的那樣,【中立和漂移表明】,需要消除主流文化,不公正和雙重標準中的矛盾,以減少人們能夠中和的可能性。唐納德克雷西還討論了中立化和漂浮理論在製度控制層面的政策含義。Cressey的員工/雇主案例解釋了刑事司法領域必須解決的一些政策含義。克雷西寫道:

「為了減少允許貪污的言語化的可能性,雇主應該採用教育計劃,允許員工討論新出現的財務問題和損失,並且應該反复糾正用於原諒和證明這種行為的短語,以揭示他們的傷害和犯罪。一些零售商店已經開始通過與銷售人員的每週會議來實施這一建議,並向他們指出內部盜竊的嚴重損失以及公司如何遭受損失。其目的是破壞那些試圖從商店偷竊的員工對“拒絕傷害”的中立使用。」

(五)相關發展

這個例子說明了其他學者已經證明了除了觀察陳述之外,還必須監測導致它們的條件。理查德.霍林格和約翰•克拉克於1983年開發了克雷西思想的一個典型例子。他們發現,當員工工作滿意度較低時,盜竊水平處於最高水平。相反,當員工的工作滿意度最高時,員工盜竊明顯減少。杰拉德•格林伯格博士在1990年進行的另一項研究表明,當工資下降時,員工的盜竊率達到頂峰。然而,格林伯格博士發現,雇主可以通過正確解釋為什麼削減公司需要進行裁員以及讓員工參與決策來降低這些水平。這些方法將有效地阻止員工利用〝拒絕受害者〞的中和效應,並阻止員工證明盜竊的合理性。然而,這種行為或政策的有效性取決於理論是否正確。

最近,Natti Ronel和Ety Elisha正在提出發展〝積極犯罪學〞的論點。他們認為理論應該關注人們如何在社會允許的規範標準內實現目標。通過改變焦點,Ronel和Elisha還認為社會學作為一門學科將更適合構建一個框架,該框架能夠提供有利於社會更大部分的政策,並進一步削弱違法行為中和犯罪行為的有用性。 

《獎項榮譽》

1980年,賽克斯因其對理論和研究的傑出貢獻而獲得美國犯罪學學會頒發的Edwin H. Sutherland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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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逸飛老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