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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被害人保護的萌芽,始於德國在20世紀的 70年代,於公眾議題辯論上以及專業的討論中,乃 至於在立法機關,皆對於彼時刑事相關立法,就犯 罪被害人權益在法制結構上之重大缺失,表達了強 烈的不滿。因而開始有私人的組織興起犯罪被害人 扶助及被害人補償的運動。在德國所謂的「白環」

(der weiße Ring)即扮演此運動先鋒而重要的角 色。我國自前些年性侵女童輕判案件,引發之白玫 瑰運動,及凌虐士兵引發之軍法回歸司法運動,亦 同樣基於不滿「犯罪被害人」保護之立場,引發社 會運動而提出之司改訴求。可知犯罪被害人保護運 動,已成普世價值及各國司法重要議題之一。則應 如何改善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機制,誠為台灣未來 司法改革不得不面對的嚴肅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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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保護司法改革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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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逸飛老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