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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埃德溫.蘇哲蘭


以提出“白領犯罪”概念而聞名的埃德溫.蘇哲蘭(Edwin Sutherland)(1883年8月13日- 1950年10月11日)是美國社會學家。他被認為是20世紀最有影響力的犯罪學家之一。是象徵性的互動學派的社會學家,最著名的貢獻的是定義「白領犯罪」和提出「犯罪的不同接觸」觀點。



Sutherland成長並在內布拉斯加州的渥太華,曾在堪薩斯和格蘭德島學習。1904年,他獲得格蘭德島學院文學學士學位,之後他在南達科他州蘇福爾斯學院教拉丁文、希臘文、歷史和負責速記兩年。1903年,他離開蘇福爾斯進入芝加哥大學研究所,並於1913年獲得博士學位。他的專業從歷史轉向「社會學和政治經濟學」。他大部分的研究都受到芝加哥學派研究方法的影響,後者強調社會和物理環境因素,而非遺傳或個人特徵,認為這是人類行為的決定因素。


Sutherland在犯罪學歷史上的重要性,取決於他在1939年12月27日向美國社會學協會發表演講「白領犯罪」的概念,該概念一改以往貴族不會犯錯的偏見。在獲得芝加哥大學博士學位後,Sutherland先後在密蘇里州威廉寶石學院(1913-19),堪薩斯大學(1918年夏),伊利諾斯大學(1919-25)任教。之後,Sutherland在1925年抵達明尼蘇達大學。


Sutherland鞏固了他作為明尼蘇達大學犯罪學研究先驅的聲譽,他在1926年至1929年間在明尼蘇達大學工作。在此期間,他將社會學塑造為一個「科學企業」,其目標是瞭解和控制社會問題。在1929年的幾個月裡,Sutherland在英格蘭研究英國的刑罰制度。另外,1929 - 30年,Sutherland在紐約市社會衛生局擔任研究員。1930年,薩瑟蘭接受芝加哥大學研究教授的職位。1935年,他在印第安納大學任職,直到1950年10月11日逝世。他並在印第安那大學創立布盧明頓犯罪學學院。


在印第安納州期間,他出版了四本書,其中包括“ 二萬無家可歸的人”(1936年),“職業盜賊”(1937年),“犯罪學原理”第三版(1939年)和白領犯罪第一版(1949年)。其中最後一本,在耶魯大學出版社1983年出版原始文本之前,一直受各界的關注與批判。


Sutherland在1939年當選為美國社會學會會長,1940年當選為社會學研究協會主席 。在他1939年提出白領犯罪概念之前,還沒有在社會學專業中成為顯赫人物,只能戮力研究試圖建立此開創性的概念,過程並遭美國最大的公司威脅控訴白領犯罪的出版商。(他們成功了,並且提及訴訟公司的名稱都從著作中刪除)。當耶魯大學出版社在1983年發布了未經修改的版本時,Gilbert Geis指出,Sutherland的白領犯罪概念“改變了我們的研究,並從根本上解決世界各地的犯罪“。


1924年他出版了“ 犯罪學”,他在此書第三版中首次闡述“犯罪學原理”中的「不同接觸原則」,認為習慣性犯罪模式的發展源於與那些犯罪價值觀的接觸。 該理論認為「衝突和社會混亂」是犯罪的根本原因,因為它們決定了與之相關的人與人間的互動模式。當第四版於1947年出版時,後一因素被放棄了,但他仍然相信「社會階層」是一個重要相關因素。Sutherland在1939年12月27日向美國社會學協會發表演講後,出版專著“白領犯罪“,並將之定義為「在職業過程中由一個受尊重和具有高度社會地位的人犯下的犯罪」。


Sutherland於1950年10月11日逝世於印地安納州布盧明頓市,結束他67個辛勤奮發的寒暑。


Sutherland 的研究超越當時偏重社會結構研究取向的框架,開創了從個人角度探討犯罪學的視野,不同接觸理論更為後來的社會學習理論奠定基礎。他的學術貢獻影響美國犯罪學界超過一甲子。1960年,美國犯罪學學會為表彰他的人生與貢獻,以他的名字成立蘇哲蘭獎,作為頒發給最佳貢獻的犯罪學理論或學者的年度獎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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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逸飛老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