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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正大學犯罪防治研究所104年博士班入學考試犯罪學題答

 

一、Hirschi1969年提出社會控制理論(Social Control Theory),該理論為犯罪學界一重要流派,然而,Hirschi20年後,揚棄了社會控制理論,並與Gottfredson1990年共同提出自我控制理論(Self-Control Theory)

  a.請分別描述社會控制理論與自我控制理論(或稱一般性犯罪理論)此二理論的中心思想(20%)

  b.請討論此二理論的基本差異為何? Hirschi為什麼提出新的理論來取代社會控制理論? (20%)

【擬答】:有關社會控制理論與自我控制理論之中心思想與基本差異,茲分項說明如下:

()社會控制理論與自我控制理論的中心思想

  1.社會控制理論的中心思想:

   (1)美國犯罪學家赫胥(Travis Hirsch)於1969年在《犯罪之原因論》(Causes of Delinquency)一書提出社會控制理論(Social Control Theory),又稱「社會鍵理論」(Social Bonds Theory)。

   (2)認為人本為非道德動物,任何人都是潛在犯罪人,個人與社會的聯繫可以阻卻偏差與犯罪;犯罪不需解釋,不犯罪或守法行為才需解釋;該理論由相反角度探討人為何遵守社會規範而不致於犯罪。

   (3)人若不受法律控制與社會陶冶,自會傾向犯罪;若與家庭、學校、社會結構及團體有密切連繫,犯罪可能性就降低。社會化過程中,人和社會將建立強度不同的社會鍵(Social Bond)來阻絕犯罪,社會鍵削弱時,約束力減弱,犯罪便將產生;社會鍵的要素有依附、致力、參與及信念。

  2.自我控制理論的中心思想:

   (1)高佛森(Gottfredson)與赫胥(Hirschi)於1990年《一般性犯罪理論》(A General Theory of Crime)一書,提出此理論,屬於社會控制理論的延伸,又稱為「自我控制理論」或「犯罪共通性理論」;由於該理論整合犯罪學古典學派與實證學派之觀點,故亦屬整合理論之一種。

   (2)將犯罪行為(Criminal Act)與犯罪性(Criminality)區隔,前者係以力量或詐欺追求自我利益滿足的行為,其發生除有犯罪人外,尚須該人有犯罪性;後者又稱低度自我控制(Low Self-control)或衝動性,指追尋短暫立即享樂,無視於後果的傾向,其形成係因缺乏家庭教養和訓練。

   (3)犯罪性之特徵包括以自我為中心、衝動性、喜好刺激、行動缺乏勤勉、偏好肢體活動、挫折容忍力低、認知與學業技術笨拙、有追求「非犯罪行為」的立即滿足傾向以及婚姻、友情、工作欠缺穩定。

()兩理論基本差異

  1.犯罪成因:

  (1)前者:犯罪不需解釋,不犯罪才應該探討;當社會鍵消失或減弱,犯罪及偏差行為即可能產生。

  (2)後者:犯罪是違反法律且滿足犯罪傾向的行為,為一個事件;犯罪性並非犯罪之充分條件,主要特徵為低度自我控制。

  2.年齡效應:

  (1)前者:認為年齡與犯罪相關,犯罪在少年中後期達高峰,然後急遽下降,並於整個生命歷程逐漸下降;犯罪相關因素不因年齡而異,此現象不因類型或時空而有變化。

  (2)後者:與社會控制理論相同,主張犯罪因素不因年齡而異。年齡對犯罪及問題行為有直接效應,不因結構不同有太大差異。並認為犯罪會隨年齡成長而下降,認為生命史理論將重心置於成年以後並不合理。

  3.對非正式社會控制的觀點:

  (1)前者:解釋少年時期有無犯罪之原因,較少討論機構參與部分。認為早期社會化程度將持續影響未來成年的犯罪行為,不因機構參與而有變化。

  (2)後者:非正式社會控制參與或負向的生命事件,是低自我控制不同型態的表現,不能屏除於犯罪、偏差行為的討論外。

  4.理論整合與應用:

  (1)前者:少年中期以前,社會控制對犯罪及偏差的影響較大;少年中期以後,自我控制影響力逐漸取代社會控制;成年時期以後,非正式社會控制在人生各個階段對犯罪及偏差之影響均屬重要。

  (2)後者:同社會控制理論。

()Hirschi以自我控制理論取代社會控制理論之原因

  1.社會控制理論忽略生涯犯罪人(career criminal)或慢性犯罪人的犯罪;而無法解釋政治經濟享有權勢者,他們有牢固的社會聯繫,卻仍會犯罪;亦不適合解釋男性少年犯罪與較為嚴重的犯罪行為的形成原因。

  2.社會控制理論未解釋社會鍵是如何形成,社會鍵為什麼削弱,社會鍵的成分是否同等重要,若僅一種鍵受削弱是否會導致犯罪,又削弱後是否能恢復或加強,均未加以說明。

  3.社會控制理論在1969年提出時有其時代背景,1970年代後,縱貫性研究成為犯罪學實證研究主流,發展性研究與整合理論成為犯罪學界探討犯罪原因的主要趨勢;Hirschi有感於社會控制理論的上述缺點,遂與擅於研究環境犯罪學之學者Gottfredson合作,提出兼具發展性研究與整合理論觀點的自我控制理論,以彌補上述理論的缺陷。

以上是對本題之說明。

(參考資料:陳逸飛,犯罪學,第七章)

 

二、早期的社會解組理論(Social Disorganization Theory),從地理生態學的同心圓分佈出發,並著重於社經地位對於犯罪的直接影響,但是由於自陳研究方法的興盛,社會解組理論的發展,曾經中斷的半世紀之久,直到Robert BursikRobert Sampson等人的努力,才得以復甦.請描述這兩位學者對近代社會解組理論的發展上所做出的最重要貢獻為何,並討論兩者的貢獻如何改進社會解組理論? (20%)

【擬答】:有關Robert BursikRobert Sampson對社會解組理論的貢獻及改進,茲分項說明如下:

()Robert BursikRobert Sampson對社會解組理論的貢獻

  1.興起背景:歸屬於社會解組理論的芝加哥學派,於芝加哥學派學者蕭(Shaw)去世後,該學派有段時間不再受到重視。1980年代起,包思可(Robert Bursik)、辛普森(Robert Sampson)   等犯罪學家著手修正芝加哥學派巨觀角度的研究架構與命題,轉而從微觀角度詮釋社區犯罪問題,其各項主張值得作為當代社區犯罪預防的參考。

  2.包思可(Robert Bursik)之貢獻:包思可(Robert Bursik)、韋伯、史沛曼(Bursik,Webb & Spelman)的研究,提出以下社會解組理論之觀點:

  (1)鄰里解組:支持鄰里解組是解釋犯罪的主要原因,強調犯罪率與社區的衰敗、失序、貧窮及疏離(Disassociation)具高度關連。

  (2)犯罪磁鐵:高犯罪率社區常有荒蕪的樓房公寓,潛藏著犯罪行為,這些廢棄建築物,司沛曼(Spelman)形容為「犯罪磁鐵」(Magnet of Crime)。

3.辛普森(Robert Sampson)之貢獻:

  (1)對貧窮與暴力犯罪之解釋:辛普森(Robert  Sampson)於1995年的研究指出,貧窮本身與犯罪不具關連,但貧窮結合居民流動性、居住密度高,而單身、未婚沒有家庭男子集中比例高時,其與暴力犯罪便呈現高度相關。

  (2)提出社區解組與社會資本之概念:認為社會解組係指「社區內部沒有瞭解社區核心價值的能力」,具以下四個特徵:混合不同的種族;低經濟條件;破碎的家庭;居民進出此區的高流動性。認為社會解組最主要的理由就是社區居民缺乏「社會資本」的觀念─如人際網路或人際關係。

   (3)提出集體效能(Collective Efficacy)概念:集體效能(Collective Efficacy)係指鄰里維持公共場所如街道、人行道、公園秩序井然的能力。集體效能若能落實,當地鄰居民會採明顯行動來維持公共秩序,例如向政府投訴環保問題、遊民問題與青少年街角遊蕩問題、組織住戶守望相助隊等措施。當社區住戶彼此「相互凝聚信任力」及「建立共識支持鄰里社會控制以防禦外來侵入」時,芝加哥學派學者蕭和瑪凱所謂的「侵入團體」與「退縮團體」衝突的現象,就將不會發生。

 (4)犯罪與偏差行為之主因:認為社區會引發犯罪,主要是因居民流動性高、  社區隱匿性、頹廢破敗的住屋 與工廠、失業率高以及人際網絡薄弱所造成,而以上狀況導致的社區解組,是社區產生犯罪與偏差行為的主因。

()Robert BursikRobert Sampson對社會解組理論的改進

  1.Robert BursikRobert Sampson在芝加哥學派興起後60年,再次重視犯罪結構學派社會解組理論觀點,修正部分芝加哥學派的主張,轉而從微觀的角度分析社區犯罪問題根源與影響因素,較芝加哥學派更細膩而精緻的論述社會解組與犯罪及偏差行為之關聯,並以許多都市,甚至外國都市來做實證研究,延續芝加哥學派的生命力,亦拓展芝加哥學派解釋社區犯罪的能力。

 2.Robert BursikRobert Sampson延續芝加哥學派,並以多元微觀觀點定義社區社會解組與犯罪現象間的主要相關性,除拓展原芝加哥學派理論內涵,更提出強調社區控制、提升集體效能等概念,認為此為預防社區犯罪之首要方針,對偏向巨觀與較局限於少年犯罪的芝加哥學派缺點,對社區犯罪現象有了全面性與嶄新的論述與討論,同時兼具有理論傳承與內涵創新之意義。

以上是對本題之說明。

(參考資料:陳逸飛,犯罪學,第六章)

 

三、常見到媒體描繪因貧困導致的犯罪問題,請選擇一個本試卷中尚未提及的犯罪學理論:並且詳細描述理論的內容(10%),以及該理論如何解釋貧窮與犯罪之間的關連性?(5%)同時,請寫出該理論最大的缺失為何?(5%)

【擬答】:有關因貧困導致的犯罪問題,茲以Merton的古典緊張理論加以分項說明如下:

 ()古典緊張理論之內容

   1.理論興起:本理論美國社會學家墨爾頓(Merton R. K.)於1938年提出,原文為「社會結構與亂迷理論」(Social Structure and Anomie),後通稱「緊張理論」(Strain Theory),亦有稱為挫折理論或壓力理論,惟為跟安格紐(Agnew)的一般化緊張理論區別(General Strain Theory, GST),習以「古典緊張理論」稱之,此理論深受涂爾幹無規範理論的影響,惟兩理論有巨觀與微觀的差異。

2.理論內容:墨氏以涂爾幹無規範的概念描述美國社會,主張大部分人接  受同樣價值及目標,但個人能力及機會常受限於自身社經地位,低階層貧民追求成功的合法機會(Legitimate Opportunities)受阻,因而產生緊張、壓力及挫折,結果可能走偏鋒採取非法途徑達成目標或拒絕否定社會大眾接受的價值觀。

 ()對貧窮與犯罪之解釋

   1.犯罪乃目標與手段矛盾的結果:Merton主張的無規範與Durkheim不同,即美國社會揭櫫物質的成功為高價值「文化目標」(Cultural Goals),但低階層貧窮階級卻未獲得合法「文化手段」(Cultural Means)通往此目標,此造成期望的衝突與規範的崩潰,除可能發生自殺外,亦與犯罪、精神違常、酗酒、藥物濫用等現象有關;而犯罪即指個體對異常社會條件產生的正常反動,惟非意味犯罪是社會的正常現象。

  2.無規範引發的結果:Durkheim認為慾望產生犯罪,但Merton則認為犯罪是社會結構的產物,無規範可能導致的情況有三:造成矛盾的規範系統;社會標榜許多價值,個人卻無法找到達成目標的正確方式;人與人間的規範缺乏足夠定義。

  3.強調自我主義與犯罪之關聯性:Merton認為無規範,是因人們追求自我滿  足及貪欲本性所致,即因自我主義盛行又沒有足夠規範約束所引起;但Merton又進一步指出,社會秩序能維持乃因文化目的與文化手段間沒有衝突,而兩者達到均衡,這必須文化目標(Cultural Goals)與文化手段(Cultural Means)都沒有問題,故犯罪是下階級貧窮者手段亂迷的結果,此與Durkheim的目標亂迷不同。

 ()理論最大缺失

1.緊張理論的經驗效果是有問題的,它被認為太一般化,缺乏精確性。

2.緊張理論不能解釋中產階級的犯罪,忽略行為中的重要個別差異性。

3.該理論最初的表述即將個人置於彈球機(Pin-ball Machine)的盒式狹縫中。

4.該理論未能解釋為何多數工人階級青少年不犯罪,或者為何許多少年犯罪人成年期後放棄犯罪。

5.與該理論預測相反,工人階級青少年高志向者可能不會走入犯罪生涯。

6.該理論無法解釋住在同一區域卻會選擇不同適應模式的原因。

7.柯恩(Albert Cohen)認為人的信念與目標非固定僵化,對目標與手段的適應模式有調適能力,且墨頓忽略社會反應觀念,此對偏差行為者亦很重要。

以上是對本題之說明。

(參考資料:陳逸飛,犯罪學,第六章)

 

四、近來校園霸凌問題頻傳,尤其以國、高中校園遭遇到的霸凌問題較為嚴重,  請選擇相關犯罪學理論,解釋校園霸凌的成因(10%),並且根據成因,提出針對校園霸凌可能的防治對策.(10%)

【擬答】:有關校園霸凌的成因及防治對策,茲分項說明如下:

()校園霸凌的定義與統計

  1.定義:

  (1)挪威學者Olweus1991)對校園霸凌的定義如下:「學生長時間重複被暴露於一個或多個學生主導的欺負或騷擾,或該學生被鎖定為欺凌對象而成為受凌兒童的情形。」

(2)指孩子們之間權力不平等的欺凌與壓迫,發生這些同儕間欺壓的行為,可能包括長期的肢體或言語攻擊、人際互動中的抗拒及排擠,也有可能是類似性騷擾般的談論性或對身體部位的嘲諷、評論或譏笑。

(3)2002年美國醫學會(American Medical Association, AMA)發出警訊,    認定校園「霸凌」已構成公共衛生議題,將會對施暴者與受害者留下長期心理健康後遺症。

2.霸凌的統計:國外統計發現校園欺凌行為比例在9%17%之間,被欺凌比例也在8%33%之間。國內統計有關欺凌行為被傷害、被恐嚇、背欺負、破壞他人財物的比例在5%33%之間。國小校園欺凌行為發生比例介於11%49%之間;即10個人中,至少有15位的小學生涉及校園欺凌行為。

()霸凌的形式:

 1.肢體的霸凌:包括踢、打弱勢同儕、搶奪財物等。

2.言語的霸凌:包括取綽號、用言語刺傷、嘲笑弱勢、恐嚇威脅等。

3.關係的霸凌:包括排擠弱勢同儕、散播不實謠言中傷某人等。

4.性霸凌:以身體、性別、性取向、性特徵作取笑或評論的行為;或是以性的方式施加侵犯。

5.反擊型霸凌:指受凌兒童長期遭欺壓後的反擊行為。通常面對霸凌時他們生理 上會予以回擊;有部分受凌兒童會去欺負比他更弱勢的人。

()校園霸凌的成因:

1.個人因素:激進的個人特質、神經生理疾病(Asperger Syndrome)、「高度孤 獨症」、「非語言學習障礙」、「社會情緒適應失調」等,可能是霸凌的可能成因。

2.學校因素:老師對於攻擊行為的態度和處理的技巧、學校昀風氣與管教、學生受生命教育的程度等都是影響霸凌行為的關鍵。

()校園霸凌的防治對策:

 1.學校方面:

 (1)設置24小時專線電話,接聽訊息,即時處理相關校安事件。

 (2)與警政署建立通報機制,掌握加害被害學生名冊,俾利輔導

 (3)成立「追蹤輔導專案小組」,列管追蹤個案輔導情形。

 (4)強化教育、警政、社政、司法單位聯繫、支援機制。

 (5)落實中輟生復學輔導,建立預警認輔制度,設置多元中途班,提供受輔學生適性教育。

2.常態性防治作法:

(1)一級預防:強化法治、親職、品德教育,提升教師輔導知能。

(2)二級預防:建立各類型暴力、霸凌處理SOP,供有關人員參考,強化霸凌通報機制、實施認輔制度,落實校園霸凌事件輔導及危機處理機制、落實高關懷類型學生輔導、加強校園防護,篩檢高危險群個案,給予協助與輔導。

(3)三級預防:強化校園暴力事件通報、輔導網絡及危機處理機制,完善暴力受   害、加害學生輔導作為、辦理多元型態中介教育措施,妥善提供暴力偏差學生適性引導之教育課程。

以上是對本題之說明。

(參考資料:陳逸飛,犯罪學,第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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