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矯正機關為刑事司法的最後一道防線,惟近年來因兩極化的刑事政策,收容人數日益增加。在長期超額收容及警力支絀情況下,隨之而來的不僅是曝露出各矯正機關收容空間不足,生活環境設施老舊簡陋,更凸顯戒護管理人力短缺。矯正資源不敷使用,直接衝擊教化、技能訓練等矯正處遇成效。同時,面對兩公約的施行,人權思維日益高漲,社會各界對於矯正機關的期待遠超過當前員額編制與設施規模所能展現之成果。為期在有限資源下,發揮更大的效益,請就當前我國矯正體系面臨之主要困境以及獄政文化古蹟保護之困難,提出改善與具體建議。
【擬答】:有關本題之問題,茲分項說明如下:
(一)矯正機構民營化,他山之石可以攻錯
我國尚無民營監獄設置,但不僅韓國,美國、日本也設有民營監獄,代表這已經是世界的趨勢,值得我國參考借鏡,監獄民營化,主要有以下優點:
1.節省政府經費:以韓國而言,民營監獄的經費約是公營監獄的9成,依收容概況及設計之不同能夠有效節省國家經費;美國國立司法研究所並估計民營監獄可減少政府5%至15%的成本,在財政困難的現今相當值得參採。
2.紓解監獄擁擠:我國目前已超額收容約莫在17~19%,若能夠新建民營模式的監獄,收容微罪或再犯可能性較低之過失犯,將可有效紓解矯正機關超額收容的壓力,維護人權公義。
3.行政流程具有彈性及效率:在人事任用方面,因職員並非公務員,若表現不好可立即解僱。採購方面,民營公司相較公家機關也更少繁雜的流程,行政效率可更有效。
4.鼓勵社會參與:政府經費、人力有限,但民力資源無窮。藉由公民一同參與矯正工作,也讓行刑得以社會化,收容人可以與社會有更多接觸,減少監獄化及學習不良習慣的機會。
(二)利用科技設備輔助戒護,提升工作效能
1.中控系統電動舍房門:
目前我國各矯正機關之舍房門皆為手動開啟,若由中 央台控制舍房門開啟及關閉,可加速開封及收封速度。若遇重大災害可迅速開啟所有舍房門俾利避難。另外舍房門設計應有手動開關,若停電亦可以手動開啟。
2.以生物辨識技術研發安控管理機制並整合購物金流物流:
依收容人新收捺印指紋之規定,規劃改以採集指紋特徵值,建置收容人生物 辨識資料庫,運用生物辨識技術,規劃收容人辨識身分科技管理措施;另結合矯正機關門禁實體機制,規劃收容人進出門戶標準作業流程,確實達成進出門戶安控管理。另外,結合人別辨識身分確認功能,可提供收容人線上申請購物,廢除現行紙本購物三聯單審核機制,取代收容人消費扣款逐筆登打作業,改善「獄政管理資訊系統/金錢保管」帳務資料之正確性,並減輕人力負擔。
3.以無線射頻辨識技術(RFID)強化戒護:
以RFID搭配中央電子地圖管理系統、讀卡機、觸控式室內影視/對講等設備,可達成門禁管控辯識、紀錄。如採用內建電池之RFID設備則可進行人員的追蹤,可隨時得知人員所在區域、提高職員通過門禁速度及發出禁止進入區域之警報。
(三)提高戒護人力比,穩定囚情
囚情之穩定有賴充足的戒護人力,惟我國戒護人力向來不足,詳述如下:
1.我國戒護人力比過低:
矯正機關收容人數核定容額54,593人,目前收容人數63,913(103.09.30)人, 超收人數為9,320人,超額收容比率高達17.07%,然矯正機關編制員額僅8,003人,實際從事戒護人力僅為4,658名,與收容人之比例高達1:13.7,與香港1:2.4、日本1比4.6、韓國1比3.35、美國1:4.8、新加坡1:8.3等相比,相差懸殊,爰我國同仁所擔負之戒護管理壓力與責任實已遠遠超出其他國家。
2.軍事審判法修正之衝擊:
軍事審判法於102年8月13日修正實施後,原本收容於軍事監獄之囚犯移交本部 所屬矯正機關執行,對於原本戒護人力顯已不足及超額收容嚴重之矯正機關已造成莫大之工作壓力。另臺南軍監及八德軍事看守所移撥本署後,將成立之臺南第二監獄及八德外役監,亟需增員方能使機關順利運作。
3.收容人納入二代健保,外醫頻繁,嚴重影響人力配置:
自102年起,矯正機關收容人納入二代健保,因機關內各項診療與檢驗設備有限,造成戒護外醫次數遽增, 102年各季相較101年同季,分別增加1,86645人次、2,997人次、3,412人次及3,362人次;103年第一季相較102年同季,仍增加1,043人次,已嚴重影響戒護人力之配置
4.矯正機關長期人力不足,留住人才不易,影響戒護安全甚鉅
矯正機關同仁目前面臨以不足員額管理超收嚴重機關及處理日益增加之業務量,人力長期嚴重不足,因而導致同仁超時值勤、輪休困難、工作壓力大、離職率高,基層士氣低落,管理員退休年齡逐年遞減(101年至103年8月底止,管理員退休平均年齡為55.04、54.25、54.03歲),管理人員流動性大且離職率呈現逐年增加之趨勢(97年2.59%、98年2.65%、99年3.87%、100年3.56%、101年4.29%),管理經驗傳承不易,在在影響戒護管理。
(四)研議社會公益相關之作業,提升矯正機關形象
傳統觀念上,監所一向給人冷硬嚴肅的印象,倘能多從事社會公益相關的作業,相信對提升機關形象和正面評價會多所助益。實務上,各矯正機關現行皆有社會服務及敦親睦鄰之機制,例如請替代役男打掃社區、捐血,惟公益性質的作業各矯正機關仍相當少見。若能研擬社會公益相關的成品,就社會弱勢族群之需求予以規劃,例如輪椅、導盲磚、無障礙把手等工作,甚至部分捐助給社會,除了能提升機關形象,亦是讓收容人能藉由幫助弱勢激發其改悔向上之動力。
(五)獄政文化古蹟由專業單位經營,活化古蹟資源
我國嘉義舊監獄雖擬設立獄政博物館,惟過程相當艱困,嘉義舊監僅由嘉義監獄維持人力與經費,且因與當地之歷史、文化並無太多連結,若非屬對獄政有特別興趣之民眾,料將缺乏購票參觀之意願。
1.目前辦理之困難簡述如下:
(1)文物典藏空間不足且無專業人員管理:現階段只能暫利用舊嘉義看守所行 政大樓二樓空間簡易放置,現存之文物約有8600餘件,因文物典藏空間狹小、 硬體條件未臻完善,不符「文化資產保存法」關於文物保藏之規範標準,易使文物發生損毀情形。
(2)導覽志工之組訓部分:參觀人數從100年12月1日至103年11月30日已累計 157,972人次,平均每年5萬2千多人參觀,成效良好。惟104年度辦理組訓及管理之相關費用,預估約需新臺幣189萬2千元,仍無法獲得匡列,影響爾後業務推展。
(3)行政庶務人力不足:舊監獄辦理硬體與環境維護、獄政文物之蒐集、管理及開放民眾參觀等業務,無專屬行政人員配置,現今均由嘉義監獄同仁支援兼辦。
2.結論:
建議將嘉義舊監獄全部移撥行政院文化部或嘉義市政府管理:若由嘉義市政府託管或代管,經費預算仍需由法務部編列,恐難以負擔;若維持現有營運方式,將造成嘉義監獄之人力沈重負擔,影響監獄矯正核心業務之運作;另法務部亦無文化資產相關專業人員協助嘉義監獄辦理,難達成古蹟文物再現新生命之目的功能;若採ROT方式,因利基不大,民間機構恐意願不高;由嘉義市政府接管或主導經營,因事權統一並結合在地資源,且有專業專責單位規劃管理營運,有助業務正常推展,能達到活化舊監古蹟資源,相關收益並可供嘉義市政府運用,對嘉義市政府及法務部皆有益處。
以上是對本題之說明。
(參考資料:103年度法務部矯正署「韓國矯正機關參訪紀實」出國報告,10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