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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環境犯罪學者認為犯罪是犯罪者和周遭環境互動的產物,是從人類生態學、環境心理學、行為地理學和認知科學衍生出來的。犯罪者搜尋被害標的會偏向於他熟悉的地方,不大可能在感到不舒服且陌生的環境作案,犯罪者作案的空間行為模式(Spatial Pattern),其實和日常活動工作或購物相似,故其移動方式是可以預測的。試就此地緣剖繪領域之相關實證研究加以介紹說明。

【擬答】:有關地緣剖繪之主要研究發現,茲分項說明如下:

()距離遞減(Distance Decay):「距離遞減」型態來自於環境犯罪學的研究,犯罪者會在熟悉舒適區域(Comfort Area)搜尋被害標的,但隨距離居住地(Home Base)愈遠,犯罪者內在地圖(Mental Map)累積的資訊自然減少,覺得生疏不安程度升高,犯罪活動地點分佈即隨著遠離犯罪人居住地而遞減。

()圓圈假設(Cycle Hypothesis):圓圈假設是地緣剖繪研究中最受矚目的焦點。Canter等人研究英國54名連續性侵害犯,發現9成個案作案地點,落在以個案所犯最遠的兩個作案地點作為直徑,所繪製成的圓圈範圍內。

()緩衝區(Buffer Zone):犯罪者與居住地附近互動頻仍且熟悉,有助建構較完整的內在地圖;且在居住地附近犯案,較容易被當地居民所察覺,於是在犯罪者與被害者接觸區域中,可能產生一個不會作案的緩衝區,以降低被捕風險;緩衝區通常緊鄰犯罪者居住地,離住所至少一段安全距離(Minimum Safe Distance),犯罪者會避免在此地帶附近作案。

()犯行偏角(Directional Bias):犯罪者日常活動,多侷限在少數地區,故會形成方向偏好(Directional Bias),而非整個地區都涵蓋,故犯罪活動會集中在某角度而形成扇形狀(Wedge-Shape);偵查中若能考慮此方向性,將有助於準確預測犯罪者居住地,且若考量空間相關因素,可有效縮小偵查範圍,如高風險區域像風化區,性侵害犯可能在此鎖定特定類型的被害標的。

()作案路程(Journey to Crime):作案路程(Joumey to Crime)是犯罪者(其背景特徵、本身素質、知識認知)、被害標的(其型式、位置、吸引力)及犯罪本身(其風險、報酬、幾會)三者間的複雜呈現;作案地點的選擇,可視為犯罪者依目的和經驗的交互作用,這樣的選擇將建構與當時犯罪者居住地密切關連的空間模式(SpatialPattems),且不同案類犯罪者,有不同空間模式。

以上是對本題之說明。

(參考資料:林山田、林東茂、林燦璋合著,犯罪學,三民書局,2012年,214~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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