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司法特考犯罪學(含概要)模擬考題答
一、近年來,學界逐漸重視犯罪生涯(criminal career)發展與形成歷程的研究。據此,相關研究逐步形成所謂的「時間發展的理論」(Developmental Theories),主要是針對犯罪生涯的開始、持續與終止提供一個較為全面的解釋。
(一)其中,Sampson及Laub提出的逐級年齡理論(Age-Graded Theory)獲得相當大的迴響。請說明此理論之
主要論述為何?
(二)和傳統的、非時間發展的理論相比,你認為時間發展理論在解釋犯罪或偏差行為的形成過程上是否有優勢?有那些優勢?
【擬答】有關本題之問題,茲分項說明如下:
(一)逐級年齡理論之主要論述:
1.逐級年齡理論(Age-graded Theory),係由社會學家桑普森(Sampson)和勞伯
(Laub),對葛魯克夫婦1939年麻州少年輔育院研究資料加以重新整理分析,於
1993年所提出,是資料庫統計分析與縱貫式研究的經典研究典範。
2.該理論主張「結構變項」如年齡、性別、種族、社經地位,可透過家庭和學校的中介作用,影響兒童和少年時期的偏差行為。
3.兒少時期的反社會行為,會以「不同型態的偏差行為」,如酗酒、竊盜、藥物濫用等,延續至成年。
4.無論早期人格特質如何,成年後的家庭、職業、環境或重要生命事件可以解釋犯罪的變化,包括犯罪的「開始」與「中止」。
5.提出影響犯罪生涯的「轉捩點」與「影響生命重要因素」等概念,強調犯罪生涯的「戲劇化轉變」。
6.「轉捩點」會因以下機制提供自然「中止犯罪」的過程:
(1)切斷過去:切斷過去不良的影響。
(2)支持成長:提供監督、監控以及社會支持成長的機會。
(3)改變型態:改變日常活動的結構或型態。
(4)自我認同:提供自我認同(Identity)。
7.理論啟示:生命事件交互影響,早期有偏差之個案若能與週遭人事物持續發展正面連結,如與配偶婚姻穩定、家庭美滿、與小孩連結互動佳、工作及職業穩定、人際關係單純,將有助犯罪行為之終止,此社會連結稱為「社會資本 」(social capital)。
(二)時間發展理論解釋犯罪或偏差行為成因的優勢
1.重視犯罪生涯的優勢:由於近年犯罪研究統計技術的更新與行為科學研究的興盛,學者遂將焦點轉移到重視犯罪人犯罪生涯發展與形成常習犯的歷程研究,發展性理論即具有生涯探討的優勢。
2.研究方法上的優勢:時間發展理論採用縱貫型研究(Longitudinal
Studies)。此研究方法係對同一樣本族群,在既定的時間序列上
觀察、記錄、統計或分析其在不同時間點的變化,以瞭解與犯罪
重要的相關因素,故具有當代犯罪學研究方法上的優勢。
3.強調多元因素的優勢:該派理論主張犯罪之開始(On Set)與持續(Continuation)非基於單一因素,強調用許多發展因素(developmental factors)來解釋複雜人類行為,這些因素包括個人、社會、社會化、認知及情境等因素,故其解釋具有符合犯罪原因多元因素特徵的優勢。
4.配合刑事政策的優勢:此派學者除想瞭解人們「如何進入」犯罪生活型態,並進一步探討為什麼犯罪後他們「能夠改變」其犯罪行為型態,故符合當代刑事政策重視犯罪之開始與終止之優勢。
以上是對本題之說明。【擬答字數:946】
(參考資料:陳逸飛,犯罪學(含概要),第九章)
二、暴力行為普遍存在古今中外社會生活中,並未隨文明進步而減少。由於社會解組、人際衝突乃至病態文化導致不良的社會學習,任何型式的暴力都可能發生,並在高社會化、民主化的當今社會,產生
深遠影響。美國紐約州立大學刑事司法學院紐曼教授(Newman)認為,暴力行為乃:「身體力量的使用,使個人產生強烈感受,並造成個人身體或財物的傷害」。試列舉解釋暴力犯罪之原因理論,並就其防治對策加以說明。
【擬答】有關解釋暴力犯罪之原因理論與其防治對策,茲分項說明如下:
(一)犯罪生物學派
1.原因解釋:個體異於常人的外表、生理結構特徵、遺傳基因等,再加上與外在環境的互動刺激,進而導致其犯罪行為的發生。
2.防治對策:應透過專業的醫療治療為當,無論是生理治療、藥物治療或心理的諮商處理,均能預防其再犯。
(二)本能論
1.原因解釋:個體兒童早期不良經驗導致無法解決的心理衝突,產生人格異常並有暴力傾向,長大後受到外在環境刺激,暴力行為就可能發生。
2.防治對策:以心理治療解決個體異常心理與人格衝突,必要時輔以藥物治療,以紓緩個體壓力、緩和暴行之產生。
(三)社會學習理論
1.原因解釋:主張暴行是學習的結果,個體可從周遭人事物學習,並由事後回饋、同儕肯定或未受懲罰而增強其暴行次數與頻率。
2.防治對策:透過刑罰手段嚇阻或降低個體從犯罪事件獲得的回饋與報酬,另應改善個體周遭環境,減少暴行的學習,並阻絕少年從不良同儕獲得增強的機會。
(四)挫折攻擊理論
1.原因解釋:人的行為是目標導向,追求滿足自身的需求。個體在追求需求滿足時,若受外在力量干擾而導致挫折時,會以激烈攻擊手段排除此干擾。故攻擊行為是對挫折產生的反動。
2.防治對策:採用「認知行為療法」,讓個體瞭解易導致暴力攻擊行為的情境,以導正其錯誤認知,透過社交技巧訓練、情緒管理及系統減敏感法以降低暴行。
(五)理性選擇理論
1.原因解釋:暴行乃行為人主觀自由意志個體經過利益評估後理性選擇的結果,使其無視於刑罰嚇阻,或刑罰的低威嚇性,使其認為暴行是可取的。
2.防治對策:強化刑罰之「迅速性」、「嚴厲性」與「確定性」,提高刑事司法體系追訴效能,考慮採用三振出局法案、重刑化策略、適用死刑或長期監禁等措施。
(六)社會結構學派
1.原因解釋:下階層青少年,因自身條件缺乏及通往文化目標管道受阻,承受挫折壓力,遂以暴行謀取錢財,以改善其生活。
2.防治對策:應改善社區經濟條件,提供下階層青少年教育與職業之協助,結合社區資源,輔導街頭青少年從事良好正向的社交活動。
(七)社會過程學派
1.原因解釋:個體社會化過程中,因與家庭、學校疏離,接觸不良同儕,學習到以暴力與攻擊行為解決問題,加上家人與老師負面標籤,使其陷於暴力文化不易重返。
2.創造機會以強化個體與家庭、學校等社會鍵,並要求個體的重要親人與老師,減少對少年不必要的負面標籤與羞辱,使有自新之機會。
(八)社會衝突學派
1.原因解釋:資本主義下的勞資雙方因利益衝突產生暴行。勞工為爭取自身權利,避免再次被資方剝削,以激烈暴力手段爭取自身利益,引發犯罪。
2.防治對策:應改變社會體制,推翻資本主義,建立「社會主義制度」,以減少暴力犯罪。而和平建構學派則主張應以協調、尊重及和諧的方式解決雙方衝突,創造祥和安全的社會。
以上是對本題之說明。【擬答字數:1132】
三、白領犯罪一詞最早是由美國犯罪學家蘇哲蘭(Sutherland, Edwin) 於1939年在當年美國社會學年會上,以會長身分發表演說時採用。當時是泛指富有及權者利用其在工商業上之地位,為個人利益而進行的違法活動。試論述白領犯罪(White-collar Crime)之概念,並就概念之內涵,解釋產生白領犯罪之原因。
【擬答】:有關白領犯罪之意義,以及解釋白領犯罪原因,分別說明如下:
(一)代表人物:白領犯罪一詞最早是由美國犯罪學家蘇哲蘭(Sutherland, Edwin) 於
1939年在美國社會學年會演講時提出。當時是泛指富有及權者利用其在工商業
上之地位,為個人利益而進行的違法活動。
(二)意義:
1.現在所謂的白領犯罪之定義,依社會學家柯曼(Coleman ,James)的說法是指一個人或是一群人在原本受人尊敬和合法的職業或財經活動中,違反法律的行為,包含機構犯罪行為(公司犯罪)與職業上之犯罪行為。
2.根據美國「白領犯罪國家研究中心(National white-collar crime center)」於1996年所作之定義:「認為由個人或機構所從事之有計劃的詐騙性違法或非倫理行為,通常是社會上層或受人尊敬之人為個人或機構利益,在合法的職業活動過程中違反信託責任或公共信託之行為」。
(三)白領犯罪之產生原因:
1.機構(公司)犯罪方面:學者克雷馬(Ronald Kramer)認為應括三個結構性因素:
(1)追求利潤的商業機構,當其商業目標遭受很大的挫折和困難時,有可 能從事犯罪行為。
(2)公司內部結構的不健全也可能影響其違法行為的程度。
(3)機構的外在環境亦會影響違法行為的程度,如經濟、政治、文化及法律等。
2.職業上的犯罪行為方面:
(1)蘇哲蘭:認為白領犯罪工作者之犯罪在於機構中差別接觸的結果。但問題是如何學習犯罪的技巧、動機、合理化等均是未能解釋的。
(2)伊德赫茲(Herbert Edlhertz)認為:白領工作者之所以從事犯罪行為,乃因其易於合理化行為的後果,或懂得利用法律或立法者的漏洞。
(3)一般性犯罪理論:赫胥與蓋佛森認為,白領犯罪行和街頭犯罪行為(或一般性犯罪行為)同樣均可藉由古典犯罪學派有關人性的假設加以解釋,認為人類的行為是追求個人利益的快樂和避免痛苦的所發動的,白領犯罪亦是利用力量或詐欺方式以滿足自我益的事件。
(4)古典緊張理論:公司上階層人士也有追求成功的企圖與慾望,當其身分遭受挫折、緊張時,亦有可能以非法(如竊取公司機密)達成成功之目標。
(5)古典犯罪學派:將犯罪人視為會評量行為成本與利益之理性人,如果行為人認為犯罪行為被懲罰之可能性相當低,而且又有個人受益的高期待時,通常行為人便會從事犯罪行為。
以上是對本題之說明。【擬答字數:851】
(參考資料:許春金(民92),犯罪學,三民書局,588、589頁,630~633頁;孟維德(民90),白領犯罪,亞太圖書出版社,385~418頁)
四、環境犯罪學者認為犯罪是犯罪者和周遭環境互動的產物,是從人類生態學、環境心理學、行為地理學和認知科學衍生出來的。犯罪者搜尋被害標的會偏向於他熟悉的地方,不大可能在感到不舒服且陌生的環境作案,犯罪者作案的空間行為模式(Spatial Pattern),其實和日常活動工作或購物相似,故其移動方式是可以預測的。試就此地緣剖繪領域之相關實證研究加以介紹說明。
【擬答】:有關地緣剖繪之主要研究發現,茲分項說明如下:【口訣:作案 圓圈 距離 需要 緩衝 偏角】
(一)作案路程(Journey to Crime):作案路程(Journey to Crime)是犯罪者(其背景特徵、本身素質、知識認知)、被害標的(其型式、位置、吸引力)及犯罪本身(其風險、報酬、幾會)三者間的複雜呈現;作案地點的選擇,可視為犯罪者依目的和經驗的交互作用,這樣的選擇將建構與當時犯罪者居住地密切關連的空間模式(Spatial Patterns),且不同案類犯罪者,有不同空間模式。
(二)圓圈假設(Cycle Hypothesis):「圓圈假設」是地緣剖繪研究中最受矚目的焦點。Canter等人研究英國54名連續性侵害犯,發現9成個案作案地點,落在以個案所犯最遠的兩個作案地點作為直徑,所繪製成的圓圈範圍內。
(三)距離遞減(Distance Decay):「距離遞減」型態來自於環境犯罪學的研究,犯罪者會在熟悉舒適區域(Comfort Area)搜尋被害標的,但隨距離居住地(Home Base)愈遠,犯罪者內在地圖(Mental Map)累積的資訊自然減少,覺得生疏不安程度升高,犯罪活動地點分佈即隨著遠離犯罪人居住地而遞減。
(四)緩衝區(Buffer Zone):犯罪者與居住地附近互動頻仍且熟悉,有助建構較完整的內在地圖;且在居住地附近犯案,較容易被當地居民所察覺,於是在犯罪者與被害者接觸區域中,可能產生一個不會作案的緩衝區,以降低被捕風險;緩衝區通常緊鄰犯罪者居住地,離住所至少一段安全距離(Minimum Safe Distance),犯罪者會避免在此地帶附近作案。
(五)犯行偏角(Directional Bias):犯罪者日常活動,多侷限在少數地區,故會形成方向偏好(Directional Bias),而非整個地區都涵蓋,故犯罪活動會集中在某角度而形成扇形狀(Wedge-Shape);偵查中若能考慮此方向性,將有助於準確預測犯罪者居住地,且若考量空間相關因素,可有效縮小偵查範圍,如高風險區域像風化區,性侵害犯可能在此鎖定特定類型的被害標的。
以上是對本題之說明。【擬答字數:724】
(參考資料:林山田、林東茂、林燦璋合著,犯罪學(含概要),三民書局,2012年,214~2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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