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第二次司法人員考試試題
等別:三等考試
類別:監獄官
科目:刑事政策與犯罪學
考試時間:2小時
三、犯罪學來自歐洲與美國,在於以科學方法瞭解犯罪現象的系統性,請簡單說明犯罪學發展的歷史。
(25分)
1. 命題要旨:本題係犯罪理論之基本題型,但屬於少見的犯理論發展史考題,相信同學想得分並非難
事,主要在測量考生對犯罪學歷史發展綜整敘述的能力,要寫得完整融洽取得高分,並不容易。
2. 答題關鍵:回答本題,應先就犯罪學之意義加以臚列說明,此部份在蔡德輝、楊士隆老師犯罪學一書中,有明確詳盡之介紹;進而,則應說明犯罪學發展由歐洲到美國的趨勢,並依年代背景,說明各個理論的發展基礎、前後因果關係,整體性的呈現犯罪學發展史。
3. 命中事實:陳逸飛犯罪學講義第一回第36頁。
擬答:有關犯罪學發展之歷史,茲分項敘述如下:
(一)犯罪學之意義:
犯罪學之定義分為狹義與廣義:
1.狹義的犯罪學
狹義犯罪學是指將犯罪行為與犯罪人當作一整體而加以分析及研究,探討犯
罪發生原因及其規則的科學,又稱「犯罪原因學」,其研究內容主要包括犯
罪生物學及犯罪社會學兩部分。
2.廣義的犯罪學
廣義犯罪學除探討犯罪原因及其規則外,並探求犯罪預防對策。
(二)犯罪學理論之發展與背景
1.從歐洲到美國:
18、19世紀犯罪學之研究,係以歐洲為中心,如古典學派學者集中在義大
利與英國;迄20世紀後,由於文化蓬勃發展與社會多元價值觀的包容特質,
加上種族複雜與本身犯罪問題惡化的危機,美國逐漸成為犯罪學研究的重
心,其政治、經濟、社會背景,均深深影響各種犯罪學理論之發展。
2.歷史年代、社會背景與犯罪學理論
年代 | 歷史、社會背景 | 產生之犯罪學理論 |
1920年代 | 興起大量移民、發生一次世界大戰、經濟恐慌、都市化及都市人口激增 | 重視社會結構與區位環境的「芝加哥學派」 |
1920-1950年代 | 各國經濟不景氣、發生二次世界大戰、各國政府強烈企圖改造社會 | 因環境動盪造成犯罪傳遞的「不同接觸理論」與「無規範理論」 |
1950-1960年代 | 全球經濟蓬勃、中產階級興起、崇尚科學價值、進一步都市化、保守主義興起
| 強調與主流文化不同之各種「次文化理論」、「不同機會理論」 |
1960-1970年代 | 民權運動、婦女解放運動、反越戰聲浪、不信任政府與街頭示威 | 重視人際互動的「標籤理論」與政經資源分配不均產生的「衝突理論」 |
1980年代 | 石油危機衝擊、經濟動盪、伊朗挾持人質事件、政治保守風氣再興起 | 保守與抗制犯罪理念促成「社會控制理論」及受心理學發展影響產生「社會學習理論」 |
1990年代後 | 全球經濟趨於穩定、美國取得政治領導地位、社會價值多元、犯罪問題惡化 | 強調科際整合與理論統整的「整合理論」、古典學派「理性選擇理論」、重視生涯調查的「同生群縱貫研究」、接受不同價值觀的「批判犯罪學派」、「女性主義犯罪學派」、「和平建構式犯罪學」紛紛興起 |
以上是對本題之說明。
(資料來源:蔡德輝、楊士隆,犯罪學;陳逸飛,犯罪學講義第一回36頁以下)
四、犯罪學者蘇哲南(Edwin Sutherland)提出白領犯罪(White collar crime)的概念,指在高位
置上的人,有身分、有地位的人,利用他們的位置、工作角色,所從事的犯罪行為。近來,學術
界亦發現,除個人外,合法公司為了經濟利益,也從事違反私人或公共信用的非法行為。請就所
知,敘述個人與公司組織的白領犯罪型態、犯罪活動,及其受害對象。(25分)
1. 命題要旨:本題係犯罪類型論之綜合論述題,是歷來比較理論專門測驗考生白領犯罪的代表題目,
考驗考生對白領犯罪之基本概念、犯罪類型與被害對象之瞭解程度。
2. 答題關鍵:回答本題,應就五種白領犯罪犯罪現象,分別加以描述;其次,應於各犯罪類型下,針對其特性,運用案例連貫性的加以介紹,可是當引用原文,並進而以林山田老師犯罪學書中的介紹,說明白領犯罪之被害對象,並提出個人觀點。
3. 命中事實:陳逸飛犯罪學講義第一回第75頁以下。
擬答:有關個人與公司之白領犯罪型態、犯罪活動及受害對象,茲分項說明如下:
(一)白領犯罪之型態與犯罪活動:
Friederich將職業及機構白領犯罪劃分為以下五種型態:
1.公司犯罪-原生型犯罪(Cognate Form of White Collar Crime)(公):
(1)意義:為Sutherland所提白領犯罪的原生型犯罪,係指公司管理者或員工為增進公司或個人利益所從事的非法或損害行為。
(2)表現形式:
1公司暴力(corporate violence),可分為三類:
A.環境汙染:如美國統一碳化公司(Union Carbide)1984年發生的毒氣外洩,被學者稱為高科技大屠殺案。
B.產品傷害:如美國福特汽車公司1971至1976年間生產的野馬 (Pinto)汽車因安全瑕疵導致消費者假使過程發生多起死亡事件。
C.職業災害:如建築工地未依規定裝設安全設施而導致員工傷亡。
2公司竊盜(corporate theft):如1980日立公司被控自IBM竊取商業機密。
3公司財務操控(corporate financial manipulation):如價格操控、不實廣告或詐欺消費者、聯合壟斷哄抬價格等不公平競爭等。
4公司政治腐化(corporate political corruption):如海灣石油公司(Gulf oil company)參與南韓、玻利維亞、義大利、瑞士及科威特等國之選舉及行賄官員。
2.職業犯罪(occupational crime)(職):
(1)意義:個人為獲取經濟利益,在合法受尊敬的職業脈絡中從事非法或損害的行為。
(2)表現形式:
1中小型企業的犯罪與詐欺:如零售業販賣劣質商品、買賣贓物。
2專業人士的犯罪:如律師司法黃牛、醫師實施不必要的手術。
3員工犯罪:如員工偷竊、盜用公款與商業行賄。
3.政府犯罪(Governmental crime)(政):
(1)意義:政府機關或官員所實施的非法或損害行為。
(2)表現形式:
1政府犯罪:
A.犯罪政府:納粹德國對猶太人之集體屠殺(holocaust)。
B.壓迫性政府:如伊朗國王、尼加拉瓜的蘇慕沙等傳統極權政府。
C.腐化的政府:如菲律賓馬可仕以政府為其斂財工具,執政20年斂財百億美金。
D.怠忽的政府:如風災、震災期間政府的失職導致民眾生命財產的損失。
2政治性的白領犯罪:包括為政黨利益之犯罪以及在政府職位上之犯罪;如1972年美國水門案(Watergate Affair)政治獻金醜聞,導致尼克森總統辭職下台。
4.政治-企業犯罪、金融犯罪與科技犯罪(混合型) (Hybrid Form of White Collar Crime)(混):
(1)意義:即政府犯罪與公司犯罪的「綜合體」以及公司犯罪與職業犯罪的綜合體。
(2)表現形式:
1政府-企業犯罪:如軍事官員與國防企業公司間的利益輸送。
2金融犯罪:如違背公平市場的內線交易謀取暴利的犯罪。
3科技與數位犯罪:如各類電腦詐欺、駭客入侵等與白領犯罪結合的電腦犯罪。
5.殘餘型白領犯罪(Residual Forms of White Collar Crime)(殘):
(1)意義:白領犯罪外屬於較邊緣的犯罪型態。
(2)表現形式:
1包括組織-白領結合型的犯罪:即組織犯罪透過合法商業活動所從事的合作性企業犯罪如暴力圍標工程、幫派替銀行暴力討債。
2常業-白領結合型的犯罪:運用合法商業活動外形而行詐騙之實。
3業餘型白領犯罪:如逃漏所得稅、關稅或侵害版權等行為。
(二)白領犯罪之受害對象:
1.直接經濟損害:
(1)白領犯罪造成的物質損害遠超過其他犯罪所造成損害的總額;且每件案件所造成的平均損害額,亦遠大於其他案件。
(2)如Benekos與Hagan分析美國80年代儲貸銀行重大詐欺所造成損失,超過街頭財產犯罪20年的損失總合。
2.間接經濟損害:
(1)間接損害不易被準確測量,但仍舊非常龐大。如高的稅率、商品及服務額外增加成本、較高保險稅率和犯罪預防的成本。
(2)另外如內線交易的影響,將使投資者喪失信心,股票跌價,而不利於整體經濟的發展。
3.肉體損害:包括環境污染、危險工作場及不安全商品導致的受傷與死亡等。
4.其他損害:
(1)包括被害者心理創傷及社會性損害如造成疏離感、不信任感以及對社會主要機構信心的腐蝕等。
(2)另外,若司法機關無法有效追訴,對司法體系道德正當性亦為重大損害。
以上是對本題之說明。
(資料來源:蔡德輝、楊士隆,犯罪學;陳逸飛,犯罪學講義第一回75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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