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檢察事務官犯罪學題答》
一、社會結構理論(social structure theories)對於犯罪發生的肇因,有許多精彩的研究成果及描述。請任舉兩種社會結構理論,
說明該理論如何解釋犯罪,並對照於今日臺灣的社會現況,提出犯罪預防之道。(25分)
命題意旨 | 歷來檢事官較偏好犯罪類型論之實務性的考題,惟如同講座考前提醒考生應注意的,平常應多練習將理論與社會現象相應證結合,本次考題再次顯示檢事官犯罪學考題偏好以理論套用到犯罪原因以及預防犯罪實務的出題趨勢;由於本題就社會結構理論採開放考生自由選擇偏好理論的方式做答,這對學生毋寧較有彈性,故此考題在考驗考生是否能發揮想像力,試由抽象的理論概念涵攝到國內犯罪現況的原因解釋及犯罪預防之道,得分上有挑戰但相對容易。 |
答題關鍵 | 本題之作答訣竅,應掌握犯罪社會學結構理論之基本假設與對原因論的解釋原理,建議考生可選擇較熟悉與有把握的理論作答,並將其犯罪原因之解釋套用到國內目前之犯罪狀況,並建議舉例補強藉以獲取高分。 |
高分命中 | 《高點犯罪學(概要)第六章社會結構理論》,陳逸飛編撰,頁6-21~6-23;6-36~6-37。 |
【擬答】:有關列舉兩種社會結構理論及其犯罪預防之道,茲分項說明如下:
(一) 古典緊張理論:
1.Merton主張大部分人接受同樣價值及目標,但個人能力及機會常受限於自身社經地位,低階層貧民追求成功的合法機會(Legitimate Opportunities)受阻,因而產生緊張、壓力及挫折,結果可能走偏鋒採取非法途徑達成目標或拒絕否定社會大眾接受的價值觀。臺灣地區許多犯罪,係根源於個體或少數族群因欠缺合法獲取成功的手段與機會,又加上社會充滿相對剝奪感而導致。
2.理論內涵:
(1)Merton主張社會揭櫫物質的成功為高價值「文化目標」(Cultural Goals),但低階層卻未獲得合法「文化 手 段」(Cultural Means)通往此目標,此造成期望的衝突與規範的崩潰,除可能發生自殺外,亦與犯罪、精神違常、酗酒、藥物濫用等現象有關;而犯罪即指個體對異常社會條件產生的正常反動,惟非意味犯罪是社會的正常現象。
(2)犯罪是因強調自我主義:Merton認為無規範,是因人們追求自我滿足本性所致;惟社會秩序能維持乃因文化目的與文化手段間沒有衝突,而兩者達到均衡,這必須文化目標(Cultural Goals)與文化手段(Cultural Means)都沒有問題。
(3)Merton提出的5種文化目標與社會手段適應模式中,標新型(innovation)者,雖接受社會的文化目標,卻拒絕以正常手段達到此目標,如社會中下階層者因冀求財富不可得而偷竊或強盜搶奪,遂成為犯罪之主力人口。
3.犯罪預防之道:
(1)政府應戮力改變貧民區的社區結構,提供貧民區青少年就學、就業之機會,以預防青少年犯罪。
(2)企業與政府應聯手開辦青年職訓中心、鄰里互助、諮詢服務等窗口與資源,以協助欠缺成功手段者獲取成功之機會。
(3)運用大眾傳播媒體與報章雜誌等,提供民眾適當正確之社會教育,以培養民眾正確價值觀、減少社會不平等現象。
(4)政府應開放各種合法機會,使社會或族群中弱勢及邊緣人,能獲致受教育與謀得職業之機會,就以減少犯罪。
(二)暴力次文化理論:
1.理論概說:渥佛岡(Wolfgang)和費洛庫提(Ferracuti)於1960年代利用官方統計資料,於費城(Philadelphia)研究
青少年犯罪問題時,發現種族(Race)是解釋青少年犯罪最重要因素。Wolfgang認為由種族延伸出來的特有文化,可以
解釋不同種族間犯罪率的差異;他與同僚確認在某些文化體系中,暴力(Violence)是其價值體系的一部分,稱為「暴
力次文化」。
2.理論內涵:渥氏與費氏主張「種族」(Race)是解釋青少年犯罪最重要因素,並認為「種族文化」可解釋犯罪率。渥氏研究發現,某些文化裡暴力是該文化之價值系統的一部分,暴力是合法、合理存在其文化之中的。分析目前我們國內的暴力犯罪,許多犯罪源自於具有暴力次文化之族群或幫派組織,此理論可解釋幫派組織暴力行為之形成與傳遞。
3.暴力次文化的七個定理:
(1)暴力次文化可能存在於社會各個角落裡,但以存在於由青少年至中年所組成之團體最為顯著。
(2)暴力次文化組成份子常以暴力作為解決問題的手段,暴力次文化具有深遠與廣大的影響力。
(3)沒有一個次文化是和主文化完全不同或衝突的,即沒有一個暴力次文化是完全為純粹表現暴力而存在,其與主文化間 必有交接重疊之處。
(4)一個人是經由學習、聯繫與認同過程,逐漸發展出認同暴力次文化為有利的價值觀與態度。
(5)暴力次文化組成份子若違反次文化所期待之目標,將遭到團體之驅逐喪失地位。
(6)暴力次文化的存在,非意謂其組成份子在所有情況下均會採用暴力解決問題,暴力團體成員仍會有選擇性。
(7)在暴力次文化中,使用暴力並不會被認為是一種非法行為,所以暴力使用者亦不會有罪惡感。
4.犯罪預防之道:
(1)對特定具高度暴力傾向之種族或幫派組織,應即早發覺介入輔導,以減少其成員出現暴力犯罪或觸犯偏差行為之風險。
(2)對具有幫派暴行前科之受刑人,應進行認知行為療法協助紓緩暴力行為之認知思考與行為模式,並從嚴審查其假釋案。
(3)對存在社區之暴力幫派應加以列冊紀錄,追蹤、監控與肅清,避免社區青少年誤入幫派而感染暴力次文化。
(4)對青少年之生活規範應偕同家庭及學校加強輔導規範,使青少年有良好遵行的團體規範,避免其所屬組織的規範與大 社會規範有所衝突,而導致觸法或感染暴行惡習。
以上是對本題之說明。
(參考資料:陳逸飛老師,犯罪學(概要)第6章)
二、物質濫用(含吸毒或酒精成癮)是當前臺灣重大的社會犯罪之一,其造成之危害甚鉅。請以理論觀點分析物質濫用的成因,並說明如何防治?(25分)
命題意旨 | 無被害者犯罪是近年考試的熱門焦點,其中又以毒品為焦點中的焦點。本題不免俗的考出講座不厭其煩多次強調的毒品議題,並再次顯示檢事官犯罪學考題偏好測驗犯罪類型論的出題原則;由於毒品原因論概念較為複雜抽象,故此考題在考驗考生是否能綜整毒品原因的相關犯罪學理論,試著將抽象的犯罪學理論概念涵攝到具體的藥物濫用行為上,並逐一提出符合該理論的藥物濫用預防對策。 |
答題關鍵 | 本題之作答訣竅,應完整列舉學者用以解釋藥物濫用的犯罪學理論,答題時應掌握言簡意賅的原則,臚列學者、理論名稱及理論內涵精要;並具體舉例說明該理論足以解釋藥物濫用的事實,並提出實務上最近較受重視的藥物濫用防制作為,尤其是三級藥物濫用預防工作之作為,斷不可或缺,藉以獲取高分。 |
高分命中 | 《高點犯罪學(概要)第十六、十七章》,陳逸飛編撰,頁16-14~16-17;17-11~17-12。 |
【擬答】:有關物質濫用之原因與防治對策,茲分項說明如下:
(一)物質濫用之原因:
1.一般化緊張理論(General Strain Theory):Agnew(1992)認為,生活中令人產生焦慮不安的負面刺激,如不良親子關係、家庭暴力和歧視等,個體因得不到紓解,易出現攻擊或消極的逃避行為,如報復或者藉喝酒、吸食毒品、遠離人群來減輕心理壓力;故緊張和藥物濫用之間具有相當程度關聯性。
2.中立化技術(Techniques of Neutralization):Sykes與Matza認為,少年犯會對其偏差行為合理化或持自以為是之態度。
青少年所以會濫用藥物,是因發展出一套想法,說服自己使用藥物並非犯罪或原諒自己,使得羞恥感和愧疚感減輕,將自 己的使用藥物行為視為和其他行為一樣自然。
3.社會控制理論(social control theory):Hirschi認為人們與社會維繫堅強時,衝動與慾望受控制,產生順從社會規範之行為;青少年在與家庭、學校、同儕社會鍵薄弱時,無法全力從事社會性活動(如追求學業成就)等,導致青少年不斷藥物濫用。
4.社會學習理論(social learning theory):認為犯罪乃由於與犯罪人接觸,並學習其規範與價值之結果。青少年使用藥物會獲得精神與生理酬賞或能逃避現實,故為再次獲得增強,其將再度使用藥物。
5.社會影響理論(Social Influence Theory):認為兒童、青少年會受社會影響,因某種壓力而從事某些危害健康的行為。
例如在朋友的慫恿下嗑藥或飆車。
6.次級文化理論(Subcultural Theory):認為下層社會少年渴望達到中上層社會生活水準,但因本身條件無法與中上層社會之少年競爭,造成挫折感與適應困難;而青少年可從同儕間認識到不同藥物並有機會使用,物質濫用遂成為青少年解決成人問題的一種方式。
7.一般性犯罪理論:Gottfredson及Hirschi強調犯罪乃在早期社會化不當與低度自我控制中形成。青少年因自我控制力較一般人差,加上學校、同儕提供吸毒機會,才是導致青少年沉溺藥物濫用的主因。
(二)物質濫用防治對策:
1.強化對青少年藥物濫用防治資源之投注:預防工作成效不如緝毒或拒毒易於評估及顯見,依NIDA研究,對青少年的預防方案
之成本效益,與日後所需的戒治處遇成本相差逾十倍,建議進行相關政策成本效益研究,以研究為基礎,規劃各項毒品防治
工作的資源投注。
2.發展調查與研究對青少年問題行為進行評估:辨識青少年藥物濫用或問題行為危險與保護因子,規劃政策措施相關作為,以
確實因應青少年藥物濫用問題,據以評估各項防治措施的成效。
3.摒棄「反毒宣導」與「尿液篩檢」的迷思:藥物濫用是身心發展與社會適應不良問題的展現,意識形態反毒宣導未能協助其
藥物濫用或解決其身心發展與適應不良,反使他人對其產生排擠;亦無須透過尿液篩檢方得以識別,應以輔助青少年健全身
心發展為核心,減少藥物濫用危險因子,增進保護因子。
4.整合學校、家庭、社區、社會資源,建立全面性毒品防治網絡:以健康概念為核心,協助青少年身心發展,以避免日後的行
為問題。並強化社區之輔導諮商機制及培訓社區輔導人才,增強社區輔導量能,因應青少年各項問題。
5.藥物濫用防治工作應由校園延伸至家庭與社區:將權責機關由台灣教育部學生軍訓處拓展至教育部各級教育司、教育部訓育
委員會、兒童局、社會局、青輔會等與青少年成長發展有關的教育、輔導、社會福利部門。
6.初級預防應以教育輔導強化學識素養:促使青少年瞭解藥物濫用與對身心健康的認識,輔助其身心健康的發展,強化與社會
化機構的鏈結,以增進藥物濫用保護因子,減少危險因子。
7.次級預防應以輔導關懷、社會福利協助高危險族群因應:如課業學習、家庭生活、親子關係、家庭經濟、人際互動、交友關
係、情緒控制、自我效能、生涯定向、居住就業…等。
8.三級預防工作應以青少年利益為最大考量:協助陷入藥物濫用者解決藥物濫用問題與其他偏差行為或社會適應問題,並避免
刑事司法體系對其造成傷害。
9.青少年戒癮輔導工作須拓展至復健與社會復歸層面,協助其回歸校園或投入社會生活。
以上是對本題之說明。
(參考資料:楊士隆、李思賢,藥物濫用、毒品與防治;陳逸飛老師,犯罪學(概要)第16、17章)
三、性侵害犯罪為引起婦女極大恐慌之重大犯罪,請從我國近幾年的性侵害犯罪情形,歸納論述性侵害發生的可能原因,並以相
關理論加以分析;且提出性侵害犯罪加害人處遇之有效措施建議。(25分)
命題意旨 | 如同98年三等檢事官犯罪學考題,暴力犯罪議題再次受到出題老師的青睞。而講座平時頗費唇舌一再強調的犯罪類型論-毒品、性侵兩大議題,終於不約而同的在本次考試中連袂演出,在在強烈證實老師的話務必要聽的考場至理名言。本題如同前題架構,測驗考生對犯罪原因論的掌握能力,並要求提出犯罪預防作為中,針對犯罪人處遇的有效措施,算是比較少見的矯治處遇取向考題,惟上課認真的學生,相信平日必已掌握要點,必能含笑輕取高分。 |
答題關鍵 | 本題之作答訣竅,應先臚列性侵害犯罪之相關因素,並繼而就學者提出足以解釋性侵害犯罪之理論,週延完整的加以介紹(原因與理論分項作答)。並在處遇技術上,建議運用被證明有效並廣泛採用的認知行為療法作答,說明有效處遇性侵犯的治療程序,藉以獲取高分。 |
高分命中 | 《高點犯罪學(概要)第十二章暴力犯罪》,陳逸飛編撰,頁12-21~12-27。 |
【擬答】:有關性侵害發生的可能原因與加害人處遇之有效措施,茲分項說明如下:
(一)性侵害犯罪發生之可能原因:
1.生物因素:可能因性腺異常,而對性需求高又欠缺自制力,或因大腦受傷或心智缺陷,對異性懷有恨意,並意圖以原始性本能加以侵害他人。
2.文化因素:在社會競爭而缺乏倫理的環境下,容易滋生暴力次文化,在此氛圍下成長,事事鼓勵強取,造成男性以身體力量去征服女性。
3.個人因素:部分性罪犯因自卑、孤僻、冷竣、表達力差,造成與異性關係不良,若早期曾遭受性侵害,可能以性侵手段,藉以尋回男性自尊。
4.突發因素:因喝酒、吸毒或觀賞色情影片,加上被害人的特徵或有利環境的出現,有可能在此情境催化下,衝動而藉機性侵他人。
5.被害者因素:例如被害者因年幼弱勢、失智、穿著曝露、離群落單、恍神沉思、身處荒涼地帶等,即容易為潛在犯罪人注意,進而成為被害人。
(二)性侵害犯罪之理論分析:
1.性別歧視論(Gender Inequality Theory):認為強制性交是父權社會控制方式,使女性成附屬地位,使既存不公平性角色制度能持續維持。
2.暴力容許論(Legitimate Violence):認為愈贊成以暴力追求社會目標的社會,愈會容許較多的「合法暴力」,亦必會產生較多「非法暴力」行為。
3.色情傳媒感染論(Pornography):認為色情傳媒對性暴力傷害有正面學習、煽惑及助長效果,分為兩派觀點:
(1)道德污染論:宗教或道德家認為色情傳媒會腐蝕男性精神本質,引導背離宗教教義,鬆弛道德規範意志,助長縱慾、性濫交及墮落的性生活。
(2)迫害女性論:女性主義者認為色情傳媒對女性是生理及精神的迫害,極盡物化、矮化及羞辱女性之能事,對性犯罪有鼓 勵助長作用。
4.社會解組論(Social Disorganization Theory):社會變遷使規範矛盾、社會解組,傳統機構控制力喪失,高犯罪率、自殺率、心理疾病罹患率以及高失業及流浪漢比率,會使社會有較高的性侵害犯罪發生率。
(二)性侵害加害人處遇之有效措施:
1.學者專家對性犯罪再犯預防及社會化方法,有兩大學派,分述如下:
(1)藥物去勢、腦部手術治療方法:1950~1960年代此派主張占優勢,據報導當時全世界曾有數十萬人接受去勢或腦部手術。
惟腦部手術會引發副作用,且去勢雖斷絕生育能力,卻不能消除犯罪人對人的攻擊動機;以藥物抑制合成副腎皮脂賀爾蒙及性腺賀爾蒙之效果,亦徒勞無功,蓋因妨害性自主罪的動機本即複雜,故此類治療取向成效並不理想。
(2)心理、社會及精神醫學治療方法:1970~1980年代主張以心理學、精神醫學等方法來處置性犯罪者。惟心理、精神醫學
的治療,須投入大量人力和時間,有些個案甚至持續治療超過十年以上,仍然無法保證確實有效。
2.性侵害犯罪人認知行為療法:
(1)認知扭曲之導正訓練:性犯罪者有否認傷害、否認罪行及主張被害人所引起的錯誤認知,此可透過性犯罪者自我評估過 程,瞭解其認知之扭曲。一般可採行的做法有家庭作業、改變自我語言、駁斥非理性信念等。
(2)社交技巧訓練:社交技巧訓練包括同理心、面對憤怒、避免吵架、處理他人指控,面對失敗、愛與情感表達等。
(3)憤怒與情緒管理,其過程有三:
1認知準備:教導行為人瞭解自己的氣憤形成。
2技巧取得:教導行為人適合的認知與行為技巧,有效處理氣憤情緒。
3應用訓練:教導行為人實際運用技巧至生活情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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