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獄學專題研究-監獄暴行之探討*
暴行(Prison Violence)係指監獄人犯與人犯間或人犯與職員間異常的暴力行為,導致人員傷亡的戒護事故。 監獄暴行的理論模式為何?請就當
代 專家學者的論點說明之。
【擬答】有關監獄暴行的理論模式與當代專家學者的論點,茲分項說明如下:
(一)監獄暴行之意義:指「人犯與人犯間或人犯與職員間異常的暴力行為,導致人員傷亡的戒護事故」。
(二)暴行之分類:
1.學者巴特拉(Bartollas﹐1992)監獄暴行分類:
(1)以方式區分:暴動或嚴重違規事件、受刑人間毆擊事件、受刑人間性侵害事件、受刑人對管理 人員施暴、受刑人自傷行為。
(2)以對象區分:受刑人與受刑人間之暴行、受刑人對管教人員之施暴行為、受刑人對公物之施暴行為、管教人員對受刑人之施暴行為。
2學者柏克(Lee H. Bowker)分類方式:
(1)工具性暴行:乃指為達成某種特定目的而以一種較合乎理性的方式進行之暴行而言。
(2)表達性監獄暴行:指以一種較自然、非理性而類似情緒抒發之暴行而言。目的不明確,很
可能是一種長期累積壓抑的一種發洩。
(3)憎恨性暴行:又稱偏見影響導引之暴行,係指「基於種族、膚色、宗教、少數民族、性別、障礙、性向或民族血統之偏見,而以恐嚇、侵擾、肢
體之暴力或威脅之手段,對特定人員、財物、家庭或其支持者攻擊之行為」。此類暴力行為極容易流為青少年個人或團體所觸犯。
(三)監獄暴行之理論模式:
1.行政控制理論:
(1)學者狄琉爾(Dilulio﹐1987)所主張,他發現監獄囚情不穩是由於管理不良的結果與公權力無法彰顯的原因。
(2)根據麥可林等人(McCorklie﹐1995)發現不良的監獄管理是預測受刑人毆打管教人員的最佳指標,另外他們也發現各項處遇計劃是一項有用的管理工具。
(3)行政控制理論使我們認為行政控制與監獄秩序是正相關。
2.輸入模式:美國學者歐文(Irwin﹐1962)提出,暴行確實是受刑人入監前即已存在的行為類型之反應,許多價值行為型態在入監前即已形成,於入監後攜入。
3.監獄擁擠模式:
(1)學者寇克斯(Cox﹐1984)等人提出「社會需求模式」解釋有關監獄擁擠所產生的效果。
(2)有形層面影響:導致舍房擁擠,受刑人活動空間緊縮,各項生活服務等品質之降低,嚴重影響收容人各項基本生活權益及資源分配不均的現象。
(3)無形層面的影響:在受刑人心理層面將提升害怕、焦慮、認知緊張及挫折感程度。
(4)監獄擁擠之結果將使原本不自由的之監禁環境更雪上加霜,對收容人身心健康影響甚鉅。
4.剝奪模式:
(1)美國學者賽克斯(Sykes﹐1958)於研究紐擇西州高度安全管理監獄後,發現監獄暴行反應出 受刑人在適應監獄生活中的一項表徵,或是個人認知及動機的延伸。
(2)就功能理論來說:暴行是在監禁過程中的退化、剝奪或痛苦所產生適應行為的反應。
5.受刑人平衡理論:
(1)賽克斯在分析紐澤西州監獄暴動的原因時也發現,當管教人員欲剝奪受刑人的特權或是對寬鬆的政策緊縮時,亦即破壞管理階層與被管理階層的平衡時,暴行即有可能產生。
(2)受刑人平衡理論使我們認為行政控制與監獄秩序是負相關,亦即管教人員或公權力介入越多,則囚情越不穩定。
(四)監獄暴行之預防:
1.增加戒護人力及強化管理人員之能力,減少受刑人依附幫派情形。
2.重新設計監所建築使監所每一空間納入監督,減少戒護盲點。
3.改進調查分類方法,確保嚴重暴力傾向犯罪人獲得隔離。
4.採認知行為療法,改變暴力受刑人偏差思考型態。
5.強化酬賞及文康活動,減輕監禁痛苦,以減少暴行。
6.增設處理陳情、申訴官員及各項申訴管道,解決潛伏不滿衝突。
7.開啟更多機會使懼怕成為被害者之收容人能獲取職員應有之協助。
以上是對本題之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