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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學者:沃爾特‧班森‧米勒Walter B. Miller

生於: 192027

卒於:2004328

代表理論:下階層文化衝突理論偏差次文化理論

 

Walter B. Miller 1920-2004)是美國人類學家 ,以其關於青年幫派的研究和出版物而聞名。

早年生活

Walter Benson Miller192027日出生於費城 ,於2004328日在馬薩諸塞州劍橋市去世。在1948年他是芝加哥大學的 Phi Beta Kappa擁有人類學碩士學位,和哈佛大學博士學位。在社會關係中他與愛荷華州福克斯印第安人一起生活和學習,作為芝加哥大學人類學系,福克斯印第安應用人類學項目的一部分,於1948年至1953年在Clyde Kluckholm的領導下;在20世紀60年代,米勒博士與哈佛-麻省理工學院城市研究聯合中心的James Q. WilsonDaniel Patrick Moynihan一起工作。  

事業

米勒博士於1957年至1964年擔任美國衛生、教育和福利國家心理健康研究所波士頓Roxbury Gang Delinquency研究項目的主任。此外,米勒也是一位爵士、藍調音樂家,研究的過程中,米勒發現他對和對音樂的興趣幫助他與幫派青年建立了融洽關係。 

他發表了該項目的大量論文,包括他的主要理論貢獻,是犯罪學文獻中最常被引用的論文之一,“下階層次文化作為幫派犯罪的生成環境”與其他青年幫派理論不同,米勒看到幫派成員為基本上是正常的年輕人,他們試圖按照自己的下層和工人階級的標準來實現歸屬感和地位,而不是中產階級社區。

1974年到1980年,米勒博士擔任全國青年幫派調查項目主任,該調查是哈佛法學院刑事司法中心國家青少年司法和犯罪預防研究所青少年團伙和團體暴力事件的第一次全國調查。他在建立國家青年幫派中心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在他去世前,他曾擔任佛羅里達州塔拉哈西政府間研究所(IIR)的兼職研究顧問,負責監督少年司法和犯罪預防辦公室全國青年幫派中心項目的研究。

主要作品

Walter Benson Miller1958出版下階層次文化作為幫派犯罪的生成環境一書。1970出版“美國青年幫派問題的成長報告”。

個人生活

米勒在波士頓地區也被稱為傳統的爵士薩克斯風演奏家,歌手以及藍調爵士樂隊的成員。米勒博士於2004328日在馬薩諸塞州劍橋的家中去世。

下階層文化衝突理論 Theory of Lower-class Culture Conflict)介紹

()理論概說:

理論由來與目的:哈佛大學人類學家米勒(Miller)於1955年起運用觀察記錄法研究波士頓的工人生活及青少年幫派活動,並於1958年以《幫派少年犯罪的環境-下階層文化》提出「下階層文化衝突理論」,又稱為「偏差次文化理論」(theory of deviance subculture)或「焦點關心」(Focal Concerns),試圖以該理論來解釋低階層幫派產生及活動的原因。

下階層文化有犯罪要素:Miller認為犯罪是對低階文化特有規範、價值觀「正常合理反應」的結果,與個人生、心理異常無關;下階層文化(Lower-class Culture)本身即含有引發犯罪的要素,犯罪即其文化價值觀和態度的具體表現,且將會代代相傳下去。

自我文化中安身立命:米氏發現市中心貧民、工人區域展現出一種穩定但特有的文化特質,渠等處於經濟掙扎邊緣,難以透過合法手段獲致成功,遂藉著「自我文化體系」以獲取身心的安適與滿足。

 

()焦點關心:

Walter Benson Miller發現下階層次文化有所謂「焦點關心」(focal concerns)使青少年易於犯罪,這些「焦點關心」非對中產階級的反抗,卻逐漸發展藉以適應貧民區特殊生活,其內容如下:

 

口訣:逞強 惹麻煩 狡詐 找刺激 認命 又任性 歸屬 搶地位

逞強(Toughness):下階層社會男孩不論在身體或精神上均表現出無比堅韌的強硬態度,喜歡藉打架或運動展現自我,作為自我防衛工具;若不如此易被同儕團體取笑為無能及沒有氣慨。

惹麻煩(Trouble):喜歡打架、酗酒與不正常的性行為,對「人」評價以其是否具有挑釁能力,且常發生違法行為並與執法人員爭執不休為標竿。

狡詐(Smartness):不崇拜「象牙塔智慧」(Ivory-tower Intellectual¬ity),善於利用各種偏鋒技巧,如賭博使詐、詐欺或鑽法律漏洞等,必須常表現出言詞犀利、反應靈敏機警、有能力及機智過人,否則易被同儕譏笑。

找刺激(Excitement):尋求打架、賭博、酗酒、飆車、性行為以追求感官刺激,尋求冒險經驗,或創造機會捉弄異性;而追求過程中難免造成挑釁及招惹麻煩。

認命(Fate):下階層青少年深信宿命論,認為自己命運受人宰割無法改變,好做白日夢,祈求好運突降或一夜致富,結果往往落空。

任性(Autonomy):下階層青少年不喜受制於權威,如師長、警察等,常在制度化機構如學校、軍隊、監獄因適應不良,且以蔑視規範看輕機構價值及逃避加以對待,並希望獨立自主、擺脫外在束縛。

歸屬(Belonging):下階層青少年普遍追求自我歸屬,希望歸屬於某團體組織,且為該團體效命,以取得同儕間地位的認同與保障。
 

搶地位(Status):青少年在其幫派中表現優異時,能獲得同輩的認可,進而帶領著幫派在下階層社會爭取一席之地。

 

()理論評價貢獻:

證實下階層次文化的存在,以犯罪反映其價值觀,認為全美約有40%的人受此文化影響進一步發展ShawMckay的少年犯罪同心圓理論強調犯罪乃下階層次文化與法律衝突而生,證實Sellin的文化衝突理論。

 

(四)批評:

下階層青少年雖無法與中產階級競爭,但仍追求其價值觀及目標。

焦點關切非次文化全部內涵,犯罪有可能為中、下階層互動結果。

未能解釋為何幫派犯罪少年會有不同的犯罪型態。

其描繪下階層非裔美人家庭型態無法適用於其他種族低收入家庭。

 

焦點關切的描述犯了同義反覆(tautology 的錯誤。

理論論述缺乏實證支持,對次文化的描述有誇大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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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逸飛老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